烂尾楼盘遭业主强制停贷,预售制该不该取消?

近期,全国多地烂尾楼业主联合发起声明,要求强制停止偿还贷款,直至相关项目完全复工为止,涉及城市包括河南省的郑州、商丘、新乡、南阳、周口,以及山西、江苏、江西、湖南、湖北、广西、陕西等多个省份的城市。涉事楼盘中,也不乏前些年颇受市场关注的“网红”楼盘,部分楼盘甚至在开售时“日光”。

第1个回答  2022-07-15
我认为对于楼房的预售制度非常有必要取消,因为这个制度在世界上的大部分国家都是不存在的它起源于中国香港是一种泡沫经济现象预售制导致很多烂尾楼的出现。开发商圈钱之后跑路。大众的房子不仅没有得到,而且还欠一屁股债,要银行强制的进行还款这种情况对业主是非常不公平的。而且也会给他们非常大的生活压力。预售制是一种非常不合理的现象建议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将体制制。
第2个回答  2022-07-15
预售制是我国房地产开发模式与融资模式决定的,是我国商品房建设供应机制的重要部分,当前在没有新的开发模式和融资模式变化下,尚无法简单一刀切式的取消,所以要从长效制度建设考虑完善并逐步调整这一制度,最终是建立房地产业发展新模式,更好的服务人民安居。

但况伟大和王业超则表示,从长远来看,或可探索现房销售。

况伟大称,预售制是针对楼市供小于求的背景下制定出台的。彼时,购房者根据供销情况和实际购房需求,预判未来房价大概率会呈上升趋势,故此愿意承担一定的购房风险。当前,对于一些去化压力大的三四线城市,预售制或已不再适用,建议在这些地区试点推行现房销售制度。

王业超称,中国房地产市场经过20多年的快速发展之后,目前已经由增量市场转入存量房市场,房地产开发应该更加关注住房品质的提升。长期来看,房地产行业集中度将持续提升,优质房企有望获取业绩集中度提升的机会,问题房企则将出清。在这样一个趋势下,预售制应该逐步退出房地产市场。
第3个回答  2022-07-15
预售制绝对是坑害老百姓的制度,房子还没建好,房款先交上,房子烂尾,房贷还要继续还,不然就是违约,房子被银行收走;继续还,房子该烂尾还是烂尾,一生的积蓄,打水漂。
预售制是给资本家提供便利的,不是给老百姓谋福利的,应该坚决取消。开发商没那实力就别干,要干就拿出实力来,现房销售,这样购房者就不会因烂尾而巨亏。
到处都是烂尾楼,这说明制度有严重问题,监管有严重漏洞,国家应重新审议预售制的合理性。强烈呼吁国家出台政策,取消预售制。
用你的钱,建你的房子,还烂尾了,这是对购房者的不公平。以后谁有钱谁建房,没钱没实力的别建了,不能把包袱甩给老百姓和社会。
98年房改时,全国缺房子,开发商缺钱,预售制是权宜之计,现在全国套户比超过1,从大开发进入存量时代,对购房民众不公平的预售制已经过时了,该取消了,改为现房销售。
以后一手交钱,一手交房,天经地义。当然二次房改是个技术活,兼顾化解停贷、复工保交楼、重组房企债务、恢复市场信心以及长效机制,长效机制四大关键是推动城市群战略、人地挂钩、金融中性稳定和房地产税。如果按照经济规律办事,中国一定能实现房地产软着陆和长期平稳健康发展,跨过这道关,解好这道世界难题。
第4个回答  2022-07-15
预售到底合理不合理!当然是不合理的,购房者在买房的时候都是一次性付清了全款的,但是房子还要两年之后才能到手,而开发商破产风险却是要购房者来承担,从权责利对等的角度来看,显然是不合理的,预售制早就应该取消了。资金压力那是开发商的事儿,你有压力你可以别搞房地产,换个没压力的来。资金压力不应该是把风险转嫁给购房者的借口,但是现在的情况又的确不是取消预售制的时机,因为只有把很多已经处于债务违约边缘的房企直接推向破产,导致烂尾楼数量几何倍数的增长,这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现实。

如果从长远来看,预售确实应该取消,但是不能一蹴而就,而是要等到一个合适的时机,逐渐缩短从预售到交房的期限,最终实现现房销售,或者按照权责利对等的原则,根据房子建造的节点分阶段付款。其实现在的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就是这么办的。但是很遗憾,开发商和银行之间牵扯不清的利益关系,导致不少地方出现了监管漏洞和资金挪用。

监管的职责不应该单纯交由银行来监管,还应该要引入住建部门来进行三方共同监督,以力保老百姓掏空六个钱包所买下的房子不会烂尾。总而言之,不能是一句预售制是全世界通行的就给搪塞过去,而是要把老百姓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第5个回答  2022-07-15
继6月30日江西景德镇某盘业主发布强制停贷书之后,包括西安、长沙、郑州在内的多个城市的烂尾楼盘业主纷纷跟进。

据克而瑞监测数据,截至7月13日,业主发布的强制停贷楼盘个数已达106个。其中,7月10-11日累计发布的楼盘个数为39个,7月12日迅速增加了42个,单日呈现翻倍增长趋势。

在此大背景下,“商品房预售制该不该取消?”再次成为坊间热议话题。

支持者认为,商品房预售制度存在很多不可预料的因素和风险,一旦遇到房地产下行周期,加上房地产开发商资金管理不善,其所开发楼盘可能最终会变成“烂尾楼”。

“好多年前,业内专家学者围绕商品房预售制和现售制的争论就已不断。至少今天来看,现售派的那些担忧成为了现实。”克而瑞广佛区域首席分析师肖文晓告诉时代周报记者,房屋烂尾引发的“强制停贷风波”,推动了主管部门和行业思考商品房预售制度应不应该变更。

但也有多名受访者认为,预售制利弊皆有,防范房屋烂尾问题,也不一定非要取消预售制。

“在一些已经有成熟和严格的预售款监管制度的城市,主管部门如果能够做好监管工作,理论上烂尾问题出现的概率会小很多。”一位资深地产从业人士告诉时代周报记者。

合硕机构首席分析师郭毅也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实行现房销售,会进一步加剧房企的资金压力,难以保障其他项目顺利竣工交付。郭毅建议,主管部门是否可以考虑对当下执行的金融政策进行调整优化,让房企的资金链更加稳健,从而推进住房交付能够顺利实施。

利弊

商品房预售最早出现于香港,即开发商把在建中、尚未完成建设、不能进行交付的商品住宅,提前卖给购房者,也被叫做卖期房、卖楼花。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普遍缺少资金,商品房供应量小,内地借鉴香港房地产开发经验,引入了商品房预售制度,并通过1994年颁布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确立下来。

作为中国商品房销售最主要的方式,商品房预售制度极大缩短房企现金回笼周期,同时也增加市场商品房的供应,推动了城市化发展的进程。

“一栋大楼,从拿地到完工一般需要2年时间,在预售制的模式下,建设1/3层左右时即可对外预售(周期在半年左右),相当于地产商在拿着居民们的预付款支付所有的工程开支,1年半之后才交房给购房者。”中原地产研究中心指出,某种程度上,这相当于全体购房者补贴房地产商2年的预付款利息。更重要的是,有了这些预付款,房企就可以以少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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