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中「不得限定男性或男性优先」,能减轻就业性别歧视吗?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9日发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1-2025年)》。
行动计划指出,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利。消除就业性别歧视。规范招聘行为,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限定男性或者规定男性优先。将就业性别歧视问题纳入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之中。对涉嫌就业性别歧视的用人单位开展联合约谈。

第1个回答  2021-09-11
男尊女卑的思想不会因为所处的环境而得到根治,但是出台的政策对于调控糟粕思想的确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就业性别歧视依然是存在的。男性看不起女性和宝妈,男性依然是社会各个领域的主力军。新时代的女性逐渐崛起的力量至少表明了新时代人的一种态度。
政策至少摆明了官方对待性别歧视的态度,和社会应该努力的方向,值得肯定。
但是,事实上,不规定不一定就说明不歧视,也并不能杜绝歧视问题,用人单位暗箱操作空间很大。
建议规定男女录取比例不应低于某一下限。
就业性别歧视之所以存在,主要是反就业性别歧视存在较多的难点。
1.就业性别歧视,构成要件难以界定。至今为止,没有哪部法律已经详细地解释了,哪种行为属于就业性别歧视,它的基本构成要件是哪些?是否构成就业性别歧视界定模糊,例如说在招聘基层公务员的时候招聘男性的比例远远高于招聘女性的比例,是否构成了就业性别歧视?但是从实际出发,基层工作任务重,条件艰苦,女性无法胜任超强度的工作,这又是一个基层事实。那按照一般的说法,为什么招聘男性的比例高于女性,为什么不是一样高呢?表面看似也是一个就业性别歧视,但又实际的工作需求又不容许这样做。
2.用人单位表面一套暗地一套,难以举证。在社会生活当中,部分用人单位表面招聘说是没有就业性别歧视,在招收简历和招聘公告的时候男女同样的比例较为平等,收取简历或者是通知面试的时候也是同样如此,但是在面试是否通过这件事情上会比较依重于男性,造成一种女性面试不符合本单位职员要求,能力不够,遗憾没有通过面试这种假象。在这种状况下,你如何去取证,该单位涉嫌就业范围歧视?
3.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的责任。没有专法法规定,单位如果涉嫌职业性别歧视应当怎么去补偿当事人?怎么进行返款?是停业整顿吗?还是吊销执照吗?都没有明确的说法。对于这种状况,我们只能推动法律的建设完善,大大地减少就业性别歧视。
4.缺少专法和管理机构。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当企业设想就业戏比歧视的时候应处于哪种行政处罚!我国的法律制度建设还在有待进一步完善。同时也没有说明当企业涉嫌性别歧视的时候应该由哪个部门去对其进行监督实施处罚。
第2个回答  2021-09-12
男尊女卑的思想不会因为所处的环境而得到根治,但是出台的政策对于调控糟粕思想的确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就业性别歧视依然是存在的。男性看不起女性和宝妈,男性依然是社会各个领域的主力军。新时代的女性逐渐崛起的力量至少表明了新时代人的一种态度。政策至少摆明了官方对待性别歧视的态度,和社会应该努力的方向,值得肯定。但是,事实上,不规定不一定就说明不歧视,也并不能杜绝歧视问题,用人单位暗箱操作空间很大。建议规定男女录取比例不应低于某一下限。就业性别歧视之所以存在,主要是反就业性别歧视存在较多的难点。1.就业性别歧视,构成要件难以界定。至今为止,没有哪部法律已经详细地解释了,哪种行为属于就业性别歧视,它的基本构成要件是哪些?是否构成就业性别歧视界定模糊,例如说在招聘基层公务员的时候招聘男性的比例远远高于招聘女性的比例,是否构成了就业性别歧视?但是从实际出发,基层工作任务重,条件艰苦,女性无法胜任超强度的工作,这又是一个基层事实。那按照一般的说法,为什么招聘男性的比例高于女性,为什么不是一样高呢?表面看似也是一个就业性别歧视,但又实际的工作需求又不容许这样做。2.用人单位表面一套暗地一套,难以举证。在社会生活当中,部分用人单位表面招聘说是没有就业性别歧视,在招收简历和招聘公告的时候男女同样的比例较为平等,收取简历或者是通知面试的时候也是同样如此,但是在面试是否通过这件事情上会比较依重于男性,造成一种女性面试不符合本单位职员要求,能力不够,遗憾没有通过面试这种假象。在这种状况下,你如何去取证,该单位涉嫌就业范围歧视?3.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的责任。没有专法法规定,单位如果涉嫌职业性别歧视应当
第3个回答  2021-09-11
在招聘中设定不得限定男性或男性优先的相关政策,能够减轻就业性别歧视的问题。一方面,工作岗位如果没有限定男性或男性,男性有些可以吸引大批女性报名,在录用时,公司可以依据女性的优势,吸收女性从事适合女性的工作。另一方面,由于政策制度使部分企业不能只限于招收男性,通过规定和检查,会使这些企业同样招收女性员工,能够相应的减轻性别歧视在招工中的问题。供参考。
第4个回答  2021-09-11
男尊女卑的思想不会因为所处的环境而得到根治,但是出台的政策对于调控糟粕思想的确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就业性别歧视依然是存在的。男性看不起女性和宝妈,男性依然是社会各个领域的主力军。新时代的女性逐渐崛起的力量至少表明了新时代人的一种态度。

政策至少摆明了官方对待性别歧视的态度,和社会应该努力的方向,值得肯定。

但是,事实上,不规定不一定就说明不歧视,也并不能杜绝歧视问题,用人单位暗箱操作空间很大。

建议规定男女录取比例不应低于某一下限。

就业性别歧视之所以存在,主要是反就业性别歧视存在较多的难点。

1.就业性别歧视,构成要件难以界定。至今为止,没有哪部法律已经详细地解释了,哪种行为属于就业性别歧视,它的基本构成要件是哪些?是否构成就业性别歧视界定模糊,例如说在招聘基层公务员的时候招聘男性的比例远远高于招聘女性的比例,是否构成了就业性别歧视?但是从实际出发,基层工作任务重,条件艰苦,女性无法胜任超强度的工作,这又是一个基层事实。那按照一般的说法,为什么招聘男性的比例高于女性,为什么不是一样高呢?表面看似也是一个就业性别歧视,但又实际的工作需求又不容许这样做。

2.用人单位表面一套暗地一套,难以举证。在社会生活当中,部分用人单位表面招聘说是没有就业性别歧视,在招收简历和招聘公告的时候男女同样的比例较为平等,收取简历或者是通知面试的时候也是同样如此,但是在面试是否通过这件事情上会比较依重于男性,造成一种女性面试不符合本单位职员要求,能力不够,遗憾没有通过面试这种假象。在这种状况下,你如何去取证,该单位涉嫌就业范围歧视?

3.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的责任。没有专法法规定,单位如果涉嫌职业性别歧视应当怎么去补偿当事人?怎么进行返款?是停业整顿吗?还是吊销执照吗?都没有明确的说法。对于这种状况,我们只能推动法律的建设完善,大大地减少就业性别歧视。

4.缺少专法和管理机构。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当企业设想就业戏比歧视的时候应处于哪种行政处罚!我国的法律制度建设还在有待进一步完善。同时也没有说明当企业涉嫌性别歧视的时候应该由哪个部门去对其进行监督实施处罚。
第5个回答  2021-09-11
不能。在招聘就业人员时,不可能减轻性别歧视这个问题。一是招聘者确实需要一些男性去完成这样的工作,特殊的公众只能来适应去完成,女性不便于去完成。主要是工作岗位的需要,另外女性确实也有生育期,哺乳期等问题。使得招聘者不愿意招聘女性。但在一些特殊公众,也确实需要女性去晚上不便于招聘男生。如收货员,护理人员,护士等等都需要女性去完成。在男女都可以去工作的岗位上,招聘者还是乐意招聘一些男性。毕竟这些男性在体力,精力上公有优势一些。国家可以在一些政策上对这些歧视女性和性别限制,性别歧视的行为进行批评管理。杜绝就业时的性别歧视。我想性别歧视在就业岗位不会被限制,不会被同学,但可以减少他的形象力,减少它的性别歧视,性别限制的程度。家可以加大这方面的管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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