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消费行为让你觉得受到了明明白白的欺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3-16
、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

二、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用的商品分量不足的;

三、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次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四、以虚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诈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五、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

六、采取雇用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七、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八、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

九、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十、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

十一、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十二、其他虚假或者是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第2个回答  2022-03-16
一、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

二、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用的商品分量不足的;
三、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次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四、以虚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诈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五、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
六、采取雇用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七、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八、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
九、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十、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
十一、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十二、其他虚假或者是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按照有关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消费者申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5日内,认为申诉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诉人。如果申诉符合规定的应予以处理,申诉人应当在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
第3个回答  2022-03-16
一、返券循环消费

  返利促销可谓是现行的最大的消费陷阱,现在很多商场和网上商城都会搞一种返券活动,例如满200返200,从表面上看,好像可以花一样的钱买更多的东西了。而实际上,返券在使用上都有非常多的限制,例如只能在8:00-8:30消费,或者必须再购买200元的其他商品才能用返券抵现,结果是消费者不仅得不到便宜,反而因为要用完所得的返券而继续消费,最后花了更多的钱,掉进循环消费的陷阱。在返利促销活动里,商场无疑是最大的受益者。从一定程度来说,返利促销是商家有效增加营业额的手段,由于现在商家竞争太过激烈,价格战往往使自己元气大伤,只有返券形式促销活动才既稳定又见效;另外法律的管制并不完善,没有一个平衡的限制,这使得商家可以尽情发挥,捞取更多的利润;部分消费者也只是看到了返利的表面,没有深入分析实质,也没有确定好自己的消费需求,结果跳进商家为你精心设计的陷阱。

  二、先付款后发货

  先付款后发货这种方式,从理论上讲就是对消费者就是不利的。你想,钱都到了商家手里,谁占据了主动权?商家都没有任何的行为约束了,你的权益谁来保障?所以商家迟滞发货是常有的事,弄不好人去钱空都有可能。不要以为他们怕货发出去收不到钱才要预付款,现在的第三方支付已经这么强大和规范,怎么样不能保障支付的安全性啊,用得着拿消费者的利益来做赌注吗?所以消费者要注意,预付款方式实在不靠谱
第4个回答  2022-03-16
知识专辑 问律师
欺诈消费者行为怎么处罚
2021-11-13947人阅读
欺诈消费者行为的处罚办法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下面找法网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关于欺诈消费者行为怎么处罚的相关问题。

欺诈消费者行为
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
如何判断欺诈消费者行为
欺诈消费者行为的含义
商家欺骗消费者赔偿法是怎样处罚的
商家欺诈行为的认定有哪些
欺诈消费者行为是否构成诈骗
消费者认为商家存欺诈索赔偿
商家存在欺骗行为承担什么后果
1欺诈消费者行为
导读:欺诈消费者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经营商品(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具体表现形式有:一、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二、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用的商品分量不足的;三、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次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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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
发布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文号:第一条为制止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的欺诈消费者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关联法规: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欺诈消费者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第三条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一)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二)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三)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四)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五)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六)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七)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八)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九)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十)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十一)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十二)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十三)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第四条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中,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不能证明自己确非欺骗、误导消费者而实施此种行为的,应当承担欺诈消费者行为的法律责任:(一)销售失效、变质商品的;(二)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权的商品的;(三)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的商品的;(四)销售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的;(五)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的。第五条对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条所列欺诈消费者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罚。关联法规:第六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关联法规:第七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欺诈消费者行为的程序,适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关联法规:第八条本办法自1996年3月1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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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何判断欺诈消费者行为
如何判断欺诈消费者行为:首先,根据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所采用的手段来判断。其次,根据经营者的行为是否属于误导消费者来判断。判断经营者的行为是否误导消费者,应当采用一般标准,即以一般消费者的认知水平和识别能力为准。如果该行为足以使一般消费者发生误解,即构成欺诈。如果该行为不足以使一般消费者发生误解,则个别消费者不得以证明自己确实发生误解来主张欺诈行为的成立。经营者实施欺诈行为,一般都会造成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损害。这种损害并不意味着要求有实际的损失或者损害发生,只要经营者的行为按其性质足以误导消费者,就可以被认定为欺诈。第三,从经营者行为的主观方面来判断。我国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构成欺诈行为的主观要件是故意,但从文义上来理解,欺诈是掩盖事实真相,误导消费者上当受骗的行为应无疑义,因此,并非经营者主观故意状态不需具备,而是“欺诈”二字本身已经包含或者揭示了经营者的故意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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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欺诈消费者行为的含义
欺诈消费者行为的含义所称欺诈消费者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欺骗消费者行为: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3、销
第5个回答  2022-03-16
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规章中规定了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有下列情形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 一、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二、采取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分量不足的;
三、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四、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五、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六、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
七、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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