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工签两个月合同但是才做几天就走了 需要违约金吗?

我在一个招生的地方做暑假工 签了两个月合同 合同上说提前离职按工资的40%算违约金 我才做几天 工资也不要 一分钱都没拿 就偷偷的走了 这算违法么?要付违约金吗?

不需要违约金,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的形式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劳动者只要不是违反保守商业秘密或者竞业限制约定的范围内劳动者是不用支付违约金的。违约金是指当事人预先约定,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应按照一定的计算标准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法律分析
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况只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了大笔的培训费的情况。违约金可以理解为对债的一种担保,也是对违约行为的一种经济制裁,设立违约金是为了保证债的履行。当事人订立的各类合同一般均有违约金的约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也多有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规定,有的约定一个固定的数额,有的则按剩余工作年限工资数计算。如果合同双方对违约金有约定,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如果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一般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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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6
您好,您是不需要给违约金的,我国的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是不得以任何的形式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况只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了大笔的培训费的情况,你不想做随时走人,为什么不要工资呢?你付出了劳动就该得到劳动报酬,他们规定的违约金是违法的,去问他要工资,和他说,不给就上劳动局告他,他准给。 你学什么的,大学里不是由法律基础?好好学下劳动法免得下次人又黑你一把。不想去要就走了,哪个敢来找你要你就报警,让他吃不了兜着走追问

我是不辞而别 那里人打电话说按合同办事 有法律责任 还说要回去写申请 我不写会怎样?

追答

这种合同是违法的,你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7-11
不必付。劳动合同法只规定了两种情形劳动者需要支付用人单问违约金,您的情形不属于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形,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而非义务。
第3个回答  2014-07-11
不是违法,工资都没要不用支付违约金
第4个回答  2014-07-11
没事儿,走了不会找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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