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时出来打工本来跟中介签的是两个月的合同,可在他们介绍的厂子呆了一个月只干了半个月,其他时间厂里不让上班,也就是说跟本拿不到多少钱,所以提前辞职了,但中介说必须交五百块的违约金,我们的工资才拿了一千多一点而且加上一个月吃饭和其他花销回家的来回路费得一千块左右,手里根本就落不到钱,如果再交违约金的话就白白砸了几百块,想请教下懂的这方面法律的人士我们到底需不需要交这个钱,当时跟他们签的合同里没提到违约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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