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我是08年8月27日转成正式员工的,10年8月才签的劳动合同。从12年的7月开始改成1个月休息6天,少了2天假,公司也没说什么,也没加班费。事情就是这
不能。劳动者自己单方主动提出书面辞职报告,根据《劳动法》第28、31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