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公司实习了2个月,2017年6年25日签了一年劳动合同,第二年公司5月份有次考试没通过,安排我第二次上岗考试通过了,但第二年合同到期未跟我续签合同,也没有通知我为什么。2018年7月18日部门经理打电话给部门副经理让他写以我工作能力为由将我转岗,部门副经理偷偷跟我说才得知,部门经理对我有很深的成见我也就同意了,副经理让我自己写转岗申请书,在此期间部门经理没有跟我谈过转岗的事情,2018年8月1日人事让我将转岗申请书交给她(我只是写好还没有交上去),随后2018年8月2日我自己主动找部门经理谈,他给我说我更适合其他部门并一直强调其他部门的好,但是我一直表示希望继续在原来部门并加强学习改进,他就表示现在他做不了主,由公司做决定。2018年8月3日人事找我谈话,说转岗不行,以我考试未通过,部门经理意见,无法胜任岗位为由,不再与我续签合同。我与人事沟通后表明了自己能够胜任原岗位的工作,人事表示再跟领导进行沟通,2018年8月7日下班时间部门经理电话告诉我无法续签合同,叫我先把2天公休假修了,然后后续办理手续,请问一下专业的律师专家,这种情况我应该做才能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公司辞退我,我应该要求哪些合法赔偿?
恩,您说的有道理,是应该多多历练自己,但是我想问的是能够得到哪些合法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