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我已经提交离职申请了,申请上写的是一个月以后可以走人,但是下一个单位十一以后就让我上班

距离一个月还差十天左右,我想问 :
1、如果没到一个月我可以走么?
2、如果不到一个月走了会有什么法律责任么?
3、原单位不给我工资或者不给我牵养老保险怎么办啊?
4、如果原单位不同意的话,我是不是只能干满一个月再走?

1、原则上不行
2、这属于违约,违反你们所签劳动合同上的条款,具体什么责任看合同所说。
3、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4、是的,好好跟公司说,积极配合工作转交接,争取早点走人,一般公司也能理解的吧。
5、求采纳、追问

已经商量了,就是不同意啊,就说现在没人,非要让我满一个月,可是新单位不等人啊,是不是当月的工资不要就可以走人啊

追答

先看看你的合同上违约的话责任是怎么规定的,另外你养老保险看能不能先让他们签了,免得节外生枝。违约后果严重的话你还是等着吧,工作再另找个。不太严重的话直接走人吧,也就一点钱而已。

追问

啊,明白了,是医院的护士,应该不太严重,估计只是一些违约金的事情吧,大不了当月工资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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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9-24
1、脚在你身上,现在走也行。
2、如果你的原公司签了相关条约,他可以向你索要赔偿。但往往很多公司不会特别和个人计较,要跟他谈。
3、他可能从你工资中扣去赔偿金的方式,但你应得的工资会给你结算。保险他不敢不给你办,否则可以去劳动局告他。
4、你想不被原公司扣赔偿金的话,就按当时入职时签的离职流程办理。追问

必须提前走啊,新单位不等人啊,签合同时候没提违约怎么样,是不是这样就没事了

追答

那就要看你怎么跟原公司谈了,另外尽量配合做好交接工作,或许原公司不会找你麻烦。

第2个回答  2012-09-24
跟原单位协商一下,如果不放你走的话,你只能上满一个月走了。如果没满一个月走人的话法律责任倒是没有,就是拿不到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啦,因为你这算自动离职的!
第3个回答  2012-09-24
搞个病假证明,病上十天。新、旧那个好糊弄给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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