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规章制度怎样才能算是在法律上生效?

我在北京海淀上地的一个小公司工作,老板以他不满意我的工作为由随意扣除绩效工资(主要原因是他压了我不少钱,觉得我怎么也不会辞职了),然后又以我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为由将我除名并解除劳动关系,在这期间,公司正在伪造一些规章制度以及考勤等。因为公司比较小,制度老板随时随意地改,请问怎样证明公司的规章制度是新修改的或者是伪造的?(比如他现在写一个规章制度说是1年前就制定了?)
我要是申请仲裁的话,该如何反问公司?

公司的规章制度在法律上生效,劳动法明确规定了企业规章制度生效的要件: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当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提出方案和意见,与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法律分析
注重合法化的要求:由于我们目前劳动力市场供过于求的现象比较严重,用人单位在招工和用工方面处于强势地位。为了避免用人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定上走过场,虽然程序上达到要求,但实质上侵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况出现,法律规定了规章制度违法的法律责任。即:违法违规的规章制度无效,劳动者不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还要承担赔偿责任。实践中,我们经常会看到这样的规章制度,如劳动者自愿不缴纳社会保险,加班是对公司的一种奉献、双职工,一方解除劳动合同,另一方必须同时终止,禁止公司员工恋爱结婚,否则一方必须立刻离开公司等等,这类规章制度由于和法律相抵触因而无效。目前虽然很多用人单位已经意识到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并且着手完善和加强单位的制度建设,但由于规章制度的制定具有很强的法律专业性和技术性,建议用人单位应当借助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和指导,结合产业行业特征和本公司的具体情况,使得规章制度行之有效,真正发挥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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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7
只要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具备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已向劳动者公示三个要件,则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用人单位进行内部管理的依据。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30
公司的规章制度只要不违法就可以有效,但不代表公司随意定规章制度就可以对劳动者有效。
以你说的情况,你不必担心,公司与你的劳动纠纷应该以双方的劳动合同为依据,劳动合同未约定的,公司按规章制度对你进行处罚的,如果你不认可该规章制度,公司要举证证明你知道此规章制度或此规章制度有合法的程序产生,以你说的情况,公司做不到的。
你可以及时提起劳动仲裁主张你的权利。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05-14
依法订立,制度的内容和订立的程序均符合法律规定。
如你所述,公司应当举证证明你严重违法规章制度的事实和制度的合法性。
第4个回答  2006-12-27
1\首先规章制度不能违反法律规定
2\其次,规章制度只有经过合法产生程序,如书面公告,或者告之劳动者后方能生效,否则的话,不能作为扣除工资的依据
3\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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