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工资支付规定

员工在医疗期间,公司如何支付工资,是不低于本人工资的60%。还是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如果支付员工当地最低工资的80%(本人工资的60%要多一些),是否违法,请各位帮助!

医疗期的规定如下: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工伤医疗期间,企业不得解除或终止其劳动合同以及作开除、解雇、辞退处理。

工伤医疗期满后仍需治疗,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内的月平均工资收入。工伤医疗期满或者评定伤残等级后,应当停发工伤津贴,改为享受伤残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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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3
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病伤假期工资。

用人单位支付的病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10-21
在医疗期前六个月应不低于工资的70%,从第7个月起不低于工资的60%。
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的规定,主要是针对正常出勤缺只能支付最低工资的单位。
上述所说的工资是指应发工资,可以再扣除个人需要承担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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