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要求我们加班,但我们不愿意,应该怎么办?

我们签的上班合同是五天制,但是平时我们都是上的六天,以前的时候加班那天会支付我们加班费,但之后取消了,有几个月的时间即无加班费也无换休,当时没跟公司计较,现在终于可以换休了,没几个月领导又要求我们周末两天都来加班,说周一到周五跟我们换休,总是说我们跟公司计较那点加班我们工作岗位是三人,要求我们周末来两人,我算过这样始终有人一星期补不够两天休息的,但是又不知道怎么拒绝,应该怎么办??补充一下,这段时间我们工作根本不忙,一人加班就完全可以的,而且是让我们长期加班,每个星期都这样,还有我想问问,虽然会跟我们换休,但是本人不愿意,这样算不算违反劳动法呢?请专家们帮帮没,很急,谢谢!!

公司的做法当然违法,你们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如公司拒绝支付,可以去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当然,如果走到这一步,那这公司肯定是呆不下去的,看你们如此长时间都不愿走,想来公司待遇应该不差,怎么选择只有自己权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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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0-14
签的上班合同是五天制,但是平时我们都是上的六天

许多公司都是这样的,不需要请专家帮忙。合同就是法律,你可以直接拿出合同对老板说,合同在这里,如果你不改正,我将把你告上法庭。

当然,人多力量大,最好多一些同伴一起进行。

但是有一点,接下来,通常作为老板,是不会再留你的。这个你自己衡量。而且换个工作可能还会是这样。

许多外资企业,就是吃准了中国人在这一块上的弱点,所以到处要加班。
第2个回答  2010-10-13
可以直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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