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签的上班合同是五天制,但是平时我们都是上的六天,以前的时候加班那天会支付我们加班费,但之后取消了,有几个月的时间即无加班费也无换休,当时没跟公司计较,现在终于可以换休了,没几个月领导又要求我们周末两天都来加班,说周一到周五跟我们换休,总是说我们跟公司计较那点加班我们工作岗位是三人,要求我们周末来两人,我算过这样始终有人一星期补不够两天休息的,但是又不知道怎么拒绝,应该怎么办??补充一下,这段时间我们工作根本不忙,一人加班就完全可以的,而且是让我们长期加班,每个星期都这样,还有我想问问,虽然会跟我们换休,但是本人不愿意,这样算不算违反劳动法呢?请专家们帮帮没,很急,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