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工作,因为地理位置的特殊,通常工作90天左右休假一次(期间没有双休日),公司规定每年124天假期(含年休及52个周六周日),但六年来从没有一年休假够。所以现在大概有近200来天的假期没有休,现在准备辞职,请问这些应该休假应当怎样处理才能保护我的合法权益(如果用钱买断的话,这钱应当怎么算),并且我有权向公司索要我的休假真实天数嘛?谢谢。
但是,我不清楚自己到底有多少天,人事电脑里有考勤表,但我问他总是各种理由搪塞,我有权利调出我的考勤表吗,我应该怎么说。我自己感觉有两百多天,就按100%的工资算也是一笔不小的数字。两万多这样。真的不想白白放弃。我怕我一递交辞职报告,他们就不理我了,到时候我就无处说理了。
实在不想花律师费,那么就尽可能休假,完了再辞职,如果想用没休假来折算钱,基本没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