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是不是一回事?

我在新疆兵团一团场中学工作,今年生育第二孩后,单位每月按期给我发了工资,但最近团社保中心把我的生育津贴领回来后不发给本人,单位说要收回。请问我有没有权利要求领取社保中心发给本人的生育津贴?

不是。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两部分。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妇女因生育离开工作岗位期间所给予的生活费用。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

产假工资是指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其生育前的原待遇支付的工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在本质上是不一样的。

扩展资料

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

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还有的地区对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中男职工的配偶,给予一次性津贴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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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1-21
第2个回答  2010-11-24
不是一回事,应发给你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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