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期间,家用电器过老损坏谁负责维修?

2012年6月中旬与房东签了一年的租房合同,六月底才搬入因为社会经验不深,没有仔细看住房合同,上面写的“承租方到期应完好归还有关物品,如果所租房内的所用设备有损害,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出租方在保证金内扣除相应金额”。刚住进去时候空调是好的,现在才一个月多一点,空调因老旧反复出现“风轮卡死不能吹风制冷情况(维修人员鉴定结果)”,请问:1.像这种情况维修费用应该谁负责,能不能要求房东换空调(因为有空调,所以租金相对较高)。2.自己上网查了合同法,说是自然损坏应由承租方维修,出现人为损坏才有承租方承担维修义务,请问上述合同条例是否违反了合同法,侵犯了我们承租方的合肥权益,能不能重新签订合同。以上问题急求答复,尽量专业些,谢谢!!
接手时候确实是好的,但是一直没用,热起来以后开始使用空调也就十几天的时间,而且是正常使用时候突然出现的风轮卡死不能送风制冷,专业维修人员看过说是老化所致,上网查合同法上有规定说是正常使用或者按照家用电器的性质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损坏应该算是自然损坏的呢~~~这样是不是可以要求房东负责呢~~

如果在租赁合同中没有明确列出屋内电器的权责划分,且租客并非是刻意造成家电的损坏,维修费用应该是由房东来承担,即使房屋中介给了一份物品清单也只是尽到了告知义务。他建议,房东在租赁合同中可以详细的列出屋内物品的购买时间、使用年限、物品状况,并对物品的损坏责任做明确的约定,并且拍照留底。我觉得还是双方好好沟通协商来解决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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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8-11
这要看使用寿命了,一般家电都是有使用寿命的,过了寿命期后老化损坏应该找房东处理,寿命期之内那就要靠自己维修了,我一般都是这么处理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12-06
非人为刻意暴力损坏,老化损坏,房东负责。
第3个回答  2018-12-24
是的只要不是人为损坏,正常使用出现问题是应该房东负责的,出现问题时要及时沟通就可以了。
第4个回答  2012-08-01
我长期在外工作,乱七八糟的也碰到过几次! 租房子大都是找中介公司介绍的出租屋里的家具、家用电器等物品,由于长时间正常使用或老化(非人为)损坏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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