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公司签了劳动合同,已经转正了,但现在想辞职,但主管不给签名,我可以直接走人吗?

不拿当月的工资也没关系,可以走就行了

劳动者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你如果想马上走人的话,只有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没有经济补偿。

另就是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书面通知可以马上走人,可主张经济补偿。

最后只有书面通知后,直接走人,要按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承担由此造成用人单位的损失,还有就是用人单位不给你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你同新用人单位签不了劳动合同,缴不了社保。追问

是不是要看劳动合同里有没有这样的明确规定才知道可不可以直接走呢?还有我的档案没有交到公司的

追答

不是看劳动合同,而是要依照劳动合同法。

追问

刚看过了,好像合同说有效期是2012年7月17日到2012年10月18日的,那是不是不用理那份合同了?

追答

如果劳动合同是2012年10月18日到期,待18日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就可走人了。最好事先告知单位不续签。

追问

但是他当初说我10月18日就转正的啦,这是什么意思呢?

追答

从你说的2012年7月17日至2012年12月18日应当是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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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1-12
首先你想辞职,要证明出来,给主管发邮件说,
邮件发过了,开始1个月就可以走人了。
1个月之内再发个交接的邮件,随便写写。
主管再不让你走,就不是你的问题了,
工资也应该会给你的,因为如果不给,你可以去劳动局告公司。
第2个回答  2012-11-12
看你的劳动合同中是怎么规定的了,一般情况下只要劳动者提前一个月告知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单位给不给签无所谓。追问

但我想现在直接走了,可以么?

追答

只要你的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的规定,比如涉及到劳动者方面的违约或赔偿等条款,就可以直接走人。

第3个回答  2012-11-12
可以.其实工资也可以要.但是程序比较麻烦.
第4个回答  2012-11-12
走呗,没押金什么的了吧?让他告去,一般不会没事告你的,不够麻烦的追问

好像没有吧,进来了三个多月都没有交过什么钱的

追答

走就是了,你给领导打个电话说一下。如果还能拿到工资更好,反正你最坏打算就是不拿当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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