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10年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政法干警公告定向单位、招录指标及培养模式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15

重庆市2010年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告提供了多种定向单位和招录指标,旨在培养优秀的政法人才。具体如下:


1. 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10名):该班专门面向司法行政系统,学制2年,其中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学业后,学生将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


2. 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46名):45名名额分配给公安系统,1名给检察院。采取本科学士第二学位教育,学制2年,同样要求半年实习,毕业后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第二学士学位。


3. 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试点班(133名):面向法院系统10名,检察院23名,公安系统100名。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起始,学制2年,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学生需在实务部门实习半年。通过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合格者将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定向到县(自治县)级以下法院、检察院的试点班学生,他们将在校期间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享受单独的资格获取政策。




扩展资料

为加强我市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完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政法〔2010〕29号)的有关规定,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公务员局决定,采取教育入学考试与公务员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面向社会定向招录培养一批基层政法机关工作人员。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