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10年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政法干警公告考试

如题所述

以下是改写后的文章:

重庆市2010年基层政法机关的定向招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当每个职位的招录指标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面试比例(具体见附件1)及以上时,才会进行考试。



考试大纲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教育部共同制定。考生可以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以及教育部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服务网自行下载相关资料。



笔试部分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7月31日和8月1日进行,具体科目为:



    7月31日:

      09:00-11:00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 - 申论


    8月1日:

      09:00-11:30 - 民法学(针对本科层次考生)
      09:00-12:00 - 专业综合Ⅰ(法律硕士)
      14:00-17:00 - 专业综合Ⅱ(法律硕士)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重庆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公布。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公务员笔试成绩百分制×50%)+(教育入学考试成绩(含加分)百分制×50%)×50% + (面试成绩百分制×50%)。笔试成绩查询和面试最低分数线将在2010年8月下旬通过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



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需提供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对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者,还需提供相关合格证明。若资格不符,将取消面试资格,缺额将按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流程将在2010年8月下旬的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若某职位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将调整招录指标。若只有1名考生进入面试,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当天所有考生的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若平均分低于60分,则以60分为合格线。


扩展资料

为加强我市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完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政法〔2010〕29号)的有关规定,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公务员局决定,采取教育入学考试与公务员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面向社会定向招录培养一批基层政法机关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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