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公司不让辞职,打电话到劳动局投诉有用吗?多久才会有效?有人试过吗?

如题所述

  现在已经没有劳动局这个单位,如果用人单位不准你辞职是错误的,你可以维权。电话12333是全国统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咨询、举报、投诉电话。
  你想在试用期辞职,只需要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劳动人事部门递交辞职的通知〔切记:要求用人单位在你的“劳动者送达、移交(文书、材料)签收单”签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你继续上班满3天,在第4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办理辞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该予以办理,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给你出具辞职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否则用人单位就是违法。
  《劳动合同法》第37条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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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2-06
你签合同了吗?合同一定要有的。然后你要准备电子或者书面的辞职报告证明你要辞职了。最好发到你们上司邮箱,保存好邮件证明你确实提出辞职了。如果公司还不同意带着这些证据可以去劳动部门投诉的。如果你材料齐全的话大概半个月应该会有回复的。当然如果材料不齐全就危险了。
第2个回答  2014-01-31
我来回答:
可以辞职,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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