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接地线和电网的接地能合用吗?

如题所述

防雷接地与电网保护接地在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共用接地线的。

按照《GB 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要求,第4.3.4条规定:外部防雷装置的接地应和防闪电感应、内部防雷装置、电气和电子系统等接地共用接地装置,并应于引入的金属管线做等电位连接。这也就是说,在设计防雷系统的时候,就必须考虑到与电网保护接地系统的共用等电位连接。

这里要注意的是保护接地极 工作接地极和防雷接地极“不能”公用“一个”接地极。而是共用“一组”接地体。根据电气防雷和接地设置的要求,建筑物可以采用联合接地,联合接地设置总的接地极,每组不少于2-3根,共用的时候是需要在电气设备每层与等电位均压环连接的每处前端设置等电位箱,避雷是连接在屋顶避雷带和经过避雷引下线和均压环来实现的。

如果不是上述条件,也就是说防雷接地系统没有组成一个接地环网的话,是单独的接地极的情况下,防雷与电网接地点是不能共用一个接地点的。

还要注意的是,在考虑共用接地的时候,对于雷电可能对电网的影响,要设置合适的浪涌保护保护,上述规定中第4.3.8中的第4条规定:在电气接地装置与防雷接地共用或相连的情况下,应在低压电源线路引入的总配电箱、配电柜处装设I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电涌保护器的电压保护水平值应小于或等于2.5kV。每一保护模式的冲击电流值,当无法确定时应取等于或大于12.5kA。

在一座楼房要分别做几个相互没有电气连接的地网是很困难的,尤其是现代的大城市更是如此。因为要求个地网之间最小要有几M乃至20M的距离,同时又要与各种地下金属管道,电缆金属屏蔽层,各大金属构件都要有足够距离就不易做到,即使在新建接地系统时做到了,但在日后的维修工作中,由于接手人不了解情况容易破坏以上的要求.基于上面两个原因,所以独立接地系统已不适合现代通信技术迅猛发展的形势。

如果采用共用接地,雷电流I在冲击接地电阻上产生的高电压,将同时存在各系统的接地线上,各系统地线之间不存在上面讲到的高电位差,也不存在同一台设备的各接地系统之间的击穿问题。根据调查和研究分析表明,在微机通信网中,电源、逻辑、安全保护和避雷各独立接地的系统被雷击坏的几率远远高于共用接地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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