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向公司请事假不批,是否合法?

如题所述

在用人单位的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员工除国家已明确规定的各种公休节假日和假期以外,如遇特殊情况本人必须离开工作岗位的可请事假,但批准权在于用人单位。

员工提出请事假的,原则上应由本人事先亲自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请假审批单》,明确请假的类型、事由、请假的时间。

再按用人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的管理权限进行审核批准,由主管领导签字审批后,报人事部门备案。

如果员工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者假满未经批准续假而逾期不归的,应按旷工论处。

一般情况下,员工不会存在恶意请事假的情形,这样的结果就是得不偿失,除非是遇到万不得已的事情。

劳动法事假最新规定是什么

根据《劳动法》第45条的规定,只要能够证明其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就享有依法休年假的权利。但是,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由此可见,如果员工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请事假累计在20天以上,且用人单位不扣其事假期间工资的,将不再享有当年度的年休假;如果当年度的年休假已经享受,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员工将不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如果员工在当年度虽然请事假累计天数达到20天以上,但依据规定已经扣除其对应事假天数工资的,此时员工仍享有休年假的权利,用人单位不得予以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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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6
  一般来说,事假用人单位有权不批准,但当事假原因达到影响职工生存和生产时就不得拒绝,必竟对人来讲生存是第一位的,这是可以向劳动部门求助。
  对于一般的单位而言,肯定是不能接受职工长时间不在岗的,这也是常理。从法律上来讲也无可厚非,当然法律规定应该享受的假期除外,比如说产假。
第2个回答  2005-11-14
这是公司的道德问题,可以理解,举例来讲:如果你肚子不舒服,(不管是真是假)而公司就剩你一个员工在上班了,你要再走了,连个看门的 都没有了,你说能让你走吗?
第3个回答  2005-11-15
不合法 直接辞职! 或打电话让劳动局帮你忙
第4个回答  2005-11-15
现在是你拿人家的钱 你请假 人家赚什么东西?你只能旷工让人家扣钱···

好主意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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