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订劳务合同但缴纳社保的离职问题

我是2017.02.28日进入一家小公司,去的时候有两名员工,算上我3个。4月底离职一个,6月底离职一个现在只有我一个人了。还有两个老板。
工作两个月后转正,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有缴存社保(5和6月的)。现在2017年07.29号。
因为现在公司只有我一个员工了,我也不想干了想离职,但是有一些问题。
①我可以随时提出离职吗?
②做微信公众号的,工作一天一节,没有什么可交接的,能交接的就是接触我的绑定权限。
③我如果直接提出离职,第二天就不干了,会承担那学法律责任?
④公司可能要我赔偿吗?如果有,会是什么法律问题?
⑤如果走法律仲裁,我需要什么方式和资料证明我与这家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往来电邮?聊天记录?工资试用支付宝结算的,每次结算时也说明是工资。还有餐费报销。
⑥如果就此离职,两边都有一些法律问题僵持着,影响我找下一份工作吗?如果找到并工作了,之后的社保缴存会有什么问题吗?会不会可能无法缴存?
迫于经济压力问题,所以才会找到这样的工作,还是有点着急的,再此先谢谢大家。

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违法用工情况,可以随时通知单位辞职,否则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辞职,单位允许提前离职的,三十天内可以离职。提前离职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可以要求赔偿(看单位提供证据实际损失决定)
入职满一个月无书面劳动合同,第二个月起一年内可以要求单位双倍工资补偿
没办法协商一致,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提供工资卡流水、社保缴费凭证等证明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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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7-29
正常办理离职就可以,社保可以找挂靠公司进行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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