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私企的人事部门的工作人员,大学新毕业,所以相关经验比较欠缺,年底我们要发奖金,我们是用农业银行代发工资的,银行需要公司提供卡号和金额既可,由于年底我工作非常繁忙,我事先将领奖金的人员姓名与金额打好,但是将输入卡号的工作交给公司出纳完成,然后和她一起去银行代发工资,奖金发完第二天,其中一名员工说没有收到钱,于是我又核对了电脑里输入的资料,发现出纳将她的卡号输错了,输的是一名在9月份已经辞职的前财务经理卡中.总共打错了15900元整.
于是,出纳立刻打电话给前财务经理,跟她说明了情况,她说年底很忙,答应尽快把钱还回来,我们总算松了口气.
但是当天晚上出纳再和前财务经理联系,就怎么也联系不上了,电话一直是无人接听,我开始觉得情况不妙了,但是想着之前她在我们这工作也一年多了,应该不会成心不还这个钱.
于是我们一直不停的打她的电话,但是一直不接,直到第二天下午,她回了条短心说,年终奖金也应该有她的,她只能退回8700元.因为之前是她自己提出辞职的,按照公司规定就不会再有年底绩效奖金了.
但是,现在公司老总把这个责任全部推到我的身上了,要我以个人的名义追回钱款,让我把手中全部工作交接(包括我们28号要发的工资文档、考勤、社保以及人事部的一切档案),说以后工资只能发我最低社会保障工资直到追回钱款等等,我答应了。
但是今天才知道他把我28号应该发的05年12月份工资扣了(我们公司是扣一个月工资,下个月才发,这点本来就不合法!)。
我觉得一点道理没有,先不追究到底出纳有没有责任,首先我认为我的错误是一月份犯的,跟12月无关,他无权扣我12月工资!其次,即使扣除也应该事先通知我!!
现在我想问问,我该怎么办?
现在那个前财务经理根本不接电话,只是昨晚给副总经理打了电话,说“属于”她的奖金她不退,剩下的8700可以退回,并于今日已经退回8700。
我该怎么让她退回余下的钱呢?可以不可以找她现在的工作单位领导协助协调呢?因为现在根本联系不到她!只有她想接电话或者她想给你打电话才可以联系到!
但是如果连她现在的工作单位都查不到,那是不是只有走法律这条路呢?那么从打官司到最后结束总共又需要多少费用呢?我是不是可以告她不当得利?
总之问题多多,希望大家能帮我解决~~~
给大家拜个年了,反正我这个年都被她给毁了~哎~~~
我们公司管理混乱,所以这些事情统统交给我来管,就是因为管的事情太多,才会忙不过来,才会犯下如此错误。哎~
我真是太感谢大家了~~~~
哭了要~~~~~~~~
现在我最大的烦恼是连前财务经理的面都见不到~~
去她家住的地方吧~是空研大院,要登记,里面没人接根本进不去~我也在外面等过,但是没见到~~
电话也打不通~~哎~~~
我现在就只能等过完年去社保看看能不能查到她现在在哪上社保,然后去她现在的公司找她了~哎~~~
但是还是要再次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