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资,员工能立即辞职走人吗

我当时签合同的时候合同年限是按一个项目工程的竣工时间为止,那个项目的建设时间为不超过2年左右,当时谈的试用期为2个月,但是后面拖到6个月后才签合同,保险也是从6个月后买的,我在那家公司工作了2年,最近应为公司拖欠工资所以我申请辞职,虽然当时我没有提前30天申请离职走得比较匆忙,但当时已经告知了部门主管并得到了主管的同意,也问清楚了公司不得扣除每月20%的绩效工资,辞职后我虽然在新公司上班,但是我还是在帮原来的公司做手上的遗留工作,现在做的差不多了,部门主管喊我去完善离职手续,结果公司领导就说可以把拖欠的工资给我但是那20%不得给。我听说“我只要有足够条件证明公司拖欠公资,那我就可以解除与单位的劳动合同,而且不需要提前通知,因为公司已经违法了。”但是我回家看了一下合同,合同里面有一条写的是“甲方发薪期为每月10日前。甲方有合理解释延迟支付劳动报酬,不属于拖欠乙方工资。工资支付方式按甲方规定执行”这样的话上述那条甲方拖欠工资可以立即辞职的依据还能不能成立啊,钱能要得回来不啊。
”但是我回家看了一下合同,合同里面有一条写的是“甲方发薪期为每月10日前。甲方有合理解释延迟支付劳动报酬,不属于拖欠乙方工资。工资支付方式按甲方规定执行”这样的话上述那条甲方拖欠工资可以立即辞职的依据还能不能成立啊,钱能要得回来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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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2-23
1:你只要有足够条件证明公司拖欠公司,那你就可以解除与单位的劳动合同,而且不需要提前通知,因为公司已经违法了。 2:而且公司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追问

但是我回家看了一下合同,合同里面有一条写的是“甲方发薪期为每月10日前。甲方有合理解释延迟支付劳动报酬,不属于拖欠乙方工资。工资支付方式按甲方规定执行”这样的话上述那条甲方拖欠工资可以立即辞职的依据还能不能成立啊,钱能要得回来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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