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争议才属劳动仲裁的范围啊?比如社会保险的

前2年没缴只从今年开始缴起,这个算不算管理的范围啊!社会保险没有缴齐的部分到底该找哪个部门解决,有时效期限吗?谢谢专业专业高手解答一下,非常渴望能弄清楚啊!谢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与职工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
(一)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三)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你的问题属于第二种在仲裁范围内。
另外根据条例第十七条 “县、市、市辖区仲裁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设区的市的仲裁委员会和市辖区的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你应该找本地政府劳动仲裁委员会。
时效期限则根据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另外,对仲裁结果不服你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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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5-15

发生劳动争议时,人事争议仲裁,都有哪些适用范围?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1-09
  劳动仲裁的范围如下:
  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3个回答  2007-11-14
广州的情况也是,社保问题属于劳监部门的管理范围.仲裁不予处理.
第4个回答  2007-11-14
目前北京的情况是,社保问题找稽核部门,仲裁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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