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7-10-01
素质教育概述
素质教育是指一种以提高受教育者诸方面素质为目标的教育模式,它重视人的思想道德素质、能力培养、个性发展、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教育。
在开放教育条件下,我校主要发挥计算机网络优势,通过改革完善专业教学计划,落实学校德育大纲,改革传统教学模式,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强化实践实验环节,深化考试制度改革,发挥学习小组作用,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培育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等措施和途径,加强对开放教育学生理想信念、职业道德素养、艰苦奋斗精神、人文素养、团队精神、理性意识、科学精神的教育,进一步培养开放教育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知识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树立终身学习观念,促进个性、身心和谐发展,全面提升综合素质
素质教育的目标
布卢姆的“教育目标分类学”在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国家产生过较大影响。这一模式在今天已暴露出某些不足。(1)“先确定目的然后确定手段”的做法,在课程设计中未必可行,不应把目的和手段完全分开。(2)忽视了在一定情况下进行点滴改进的必要性,同时也忽视了课程内容的多样性,以及教师对所出现的问题进行随机处理的必要性。(3)像理解力、鉴赏力等重要的教育结果,是难以测量和清楚地观察到的。有鉴于此,有学者提出另外的观点,认为学习活动是师生间、学生间、学生与教材间以及学生与其他外部因素相互作用的复杂过程,在每一个学习者的学习活动中充满着偶发的、不可预知的因素,因此,既无可能也无必要在教育活动开始前就对学习结果作出明确规定,而应在教育活动进行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目标,并不断修正目标,使之随时适应新的情况。简言之:既不应有预先统一的目标,也不应有恒定不变的目标,应当为教育活动的参与者提供更加广阔的天地。
素质教育的重要职能是发展人的个性,使每一位受教育者的潜能都能得到充分的开发和发展。严格说来,每一位受教育者都应有各自独特的发展目标,那么,还要不要统一的教育目标?要不要具体的教育目标?回答都是肯定的。
素质教育的灵魂
强调青少年思想教育工作,把它喻为“灵魂”“核心”“关键”,是我党三代领导核心一以贯之的思想,在今天具有尤为重大的现实意义。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学校的思想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广大青少年学生表现出政治上积极上进,学习上勤奋刻苦,生活上丰富多彩的主流精神风貌。但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今天青少年成长的外部环境和他们的身心发展特点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一方面,冷战结束后,世界政治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日益明显,国际社会主义运动处于低潮,西方社会越来越把意识形态的渗透当做全球战略的重要内容,极力通过多种途径加紧进行思想和文化渗透,宣扬资本主义价值观,同我们争夺思想阵地,争夺青少年一代。另一方面,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使社会生活发生着深刻变化,目前社会上出现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及各种社会丑恶现象会给青少年学生带来许多消极影响。另外,几千年的封建文化影响也仍然存在,这些都必然影响青少年理想、信念、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的形成。再加上一些地方和学校的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滞后于时代发展的要求,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不明确,思想教育工作的目标和要求不落实;体制、机制、队伍和投入政策措施不到位;重智轻德、重课堂轻实践等倾向十分严重;思想教育的内容、方法、手段不适应时代的需要和青少年发展的特点;一部分学校忽视思想教育工作,一部分教师不能为人师表,一部分地区的育人环境和舆论氛围起着负面导向作用,造成一部分青少年心理脆弱、理想淡漠、思想混乱,少数青少年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素质教育的本质
其实,对于什么是素质教育的问题,回答应该是清楚的。李岚清副总理指出:“素质教育从本质来说,就是以提高国民素质为目标的教育。”这是从教育哲学的角度在教育目的层次上对素质教育概念的一种规定,这一规定把素质教育与其他种种不是以提高国民素质为目标的教育区分开来了。
例如,它明确地区分了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第一,素质教育的目标是提高国民素质;而“应试教育”的目标是“为应试而教,为应试而学”,在此目标导向下,即使客观上能使部分学生的某些素质获得浅层次发展,也只能是片面的,以牺牲其他方面发展为代价的。第二,素质教育以提高国民素质为目标,必然要面向全体学生,面向每一位未来的国民;而“应试教育”则把目光盯在少数升学有望的学生身上,弃多数学生于不顾,甚至不惜将正常儿童扣上“弱智”帽子,使其不列入分数统计。第三,素质教育为了提高国民素质,强调教育者发挥创造精神,从学校实际出发设计并组织科学的教育教学活动,促进受教育者在自主活动中将外部教育影响主动内化为自己稳定的身心素质;而“应试教育”则使教育者跟着考试指挥棒亦步亦趋,在教学方法上以灌输、说教、被动接受为基本特征。
素质教育的约束机制
实施素质教育既需要解决“令行”的问题,也需要解决“禁止”的问题,禁止是对背离、干扰、阻碍素质教育实施的行为的禁止。“令行”与“禁止”互相关联,互为因果,是一个问题的两个侧面。约束机制尽管着眼于“禁止”,其实是为了“令行”,是为了在社区内产生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的社会舆论和共同的风尚习俗,造成使个体行为从众化的心理压力和动力,在行为上进行自我控制。可见,必要的约束是实施素质教育的有力保证,是素质教育运行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素质教育的约束包括法规约束、组织约束和文化约束等形式。就法规约束和组织约束而言,也可以分为四个环节。
①决策环节,这是对约束的方向、内容、力度等作出决定的过程。例如国家教育部发出《关于在小学减轻学生过重负担的紧急通知》(2000年1月3日),规定的若干个“不得”,同时规定:“对加重学生负担的违纪事件,一经核实,必须严肃处理,对有关责任人要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有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也分别制定了《约法三章》《十不准》等规范性文件,包括对违反行为的惩罚规定。这些都是建立在调查研究基础上的正确决策。
②实施环节,这是落实约束手段的过程。这一过程同时也是约束与反约束的矛盾、冲突过程,既需要实事求是的态度和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也需要执行者坚定不移的决心和执法必严的气势,以利于维护决策权威,保证其真正落实。据报道,为解决拖欠教师工资问题,山西省长治市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凡是教师工资不能兑现的地方,首先追究“一把手”的责任,凡教师工资发放不了的,县(区)书记、县(区)长和机关于部的工资一律停发。仅仅40天后,全市5293名教师工资全部得到解决。
③监控环节。这是指决策机构对实施环节和约束对象进行监督、核察和调控的过程,也是对越轨行为施以惩罚的过程。
④反馈环节。有关的约束决策是否正确,约束是否收到预期效果,整个约束过程能否良性运转,对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反馈环节获得确切信息,以便对决策、实施、监控等环节作进一步调整。
素质教育的保障机制
素质教育运行的保障机制,是指为素质教育运行提供必备的基条件。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一切具体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是有条的,孤立的不需要任何条件的事物是不存在的。建立健全素质教的保障机制,就是提供保证素质教育正常运行所需的基本条件。
素质教育保障机制主要包括两个环节。①明确保障的内容和要求。首先,要保证学校经费和设施达到规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简称“三个增长”)。近年来总的形势不容乐观。至今不少学校,特别是老少边山地区的学校办学条件仍然停留在“黑板十粉笔”的阶段,一些学校甚至连粉笔也要限量供应。学校应该具备的教学仪器、图书资料、运动场地和器材等,几乎是一无所有。不少学校教师工资常遭拖欠、克扣,进修、培训的经费更是无从谈起。学生生活单调,视野狭窄,孤陋寡闻,哪里谈得上提高和全面发展?其次,要尽快有效地改造薄弱学校,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的薄弱学校,主要是指办学条件差、办学水平差、教学质量差、社会声誉差的学校。近些年来,独生子女的比例越来越高,家长对子女的前途也越来越关心、重视。在愈刮愈烈的“择校风”中,条件好的学校人满为患,而薄弱学校则难以为继,师生在精神上受到创伤,信心削弱进一步加剧,形成恶性循环。这些现象不利于维护正常的教育秩序,不利于维护公民教育和学习权利的平等,更不利于素质教育的实施。
素质教育动力机制
社会需要是素质教育运行的动力源。提高人的素质既是生存的需要,又是发展的需要;既是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又是个人自我完善的主观需要;既是个人的需要,又是社会、国家以及整个人类持续发展的需要。就一个地区而言,提高人的素质,能有效地促进社区居民素质的提高,满足社区发展各种需求,符合包括学生及其家长在内的所有人的共同的根本利益,这是实施素质教育永不枯竭的动力源泉。可以说,实施素质教育的动力是客观存在的,也是十分现实的,关键是素质教育的价值尚未被充分揭示,少数学校和家长误认为实施素质教育会损害自己的利益而产生某种抵触情绪,因而,建立素质教育的动力机制,首先就是要将阻力变为动力。
素质教育动力机制主要包括三个环节。①动力源开发环节,即激发人们对素质发展的内在需求,特别是引导人们将单纯的片面的文凭需求变为着重对素质的追求。②动力转化环节,将对优良素质的需要这一潜在形态的动力转化为追求优良素质的现实动力,转化为参与素质教育的实际行动。⑧动力反馈环节,指整个动力机制输出结果对动力机制运行产生影响的过程,通过反馈,动力主体可以获得有关信息,从而对自身动力的方向、强度、持久性等做相应调整。
素质教育激励机制
素质教育激励机制是一种引导过程。它包括四个环节。
1.导向环节。
《决定》颁布之前,人们对素质、素质教育等基本概念缺乏统一的认识,因而一度各地各学校只是依据各自对素质教育的理解,自发地进行相对无序的实践探索。《决定》的颁布,为素质教育的若干基本问题形成统一认识提供了政策性依据,为素质教育的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应当把各地、各学校的思想认识和具体行动统一到《决定》上来。地方政府要把“提高国民素质,增强综合国力”的总体目标具体化为提高本地区居民素质、提高地区综合实力、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使这一目标作为一面旗帜,充分发挥其凝聚、感召、整合、激励等作用。借用柳斌同志的话说,就是“应该把素质教育的旗帜举得高高的,把素质教育的舆论造得浓浓的,把素质教育的劲头鼓得足足的,要理直气壮地抓素质教育。”
2.检测环节,亦即评价环节。
根据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素质教育目标、准则、制度等,对实施素质教育的机构和人员进行检测、评价。包括硬评价和软评价两种,前者指政府部门(包括教育督导机关)按照既定的有关条例,对下级政府和学校以及图书馆、博物馆、青少年官、教育基地、社区教育委员会等实施素质教育的机构和工作人员实施素质教育的情况,进行全面或某一方面的系统检查、评价,带有权威性。后者指社会舆论对学校及教师工作的评价,包括媒体对学校和教师工作的报道、家长和社会人士的有关评论等。
3.分配环节。
根据评价结果按一定程序将社会资源分配给有关单位和个人。社会资源分配包括物质性的,如增加工资、颁布奖金奖品等,也包括精神性的,如授予荣誉称号、晋升职务职称、颁发奖章奖状等。
4.反馈环节。
反馈环节应特别注意两个问题,一是分配结果与评价结果是否一致,二是获得较少社会资源的那部分单位和个人,如何调整自己的观念和行为。应当根据需要不断地对激励标难、手段和过程进行及时调节,使之更加合理公正,更加健全完善,更能使获得激励的那部分单位和个人成为其他单位和个人学习的榜样,使政府对素质教育的提倡变得具体形象,容易为公众广泛接受,从而扩散到整个社会。
第2个回答 2007-10-01
近年来,“素质教育”在实践界如火如荼地尝试或推行着,不过,理论界对素质教育一直表现出较大的认识分歧。学术的倾向和认识的分歧并不是坏事,令人担忧的不是学术的倾向和认识的分歧,而是那些没有学术和认识根基的态度或意识。它们极有可能妨碍素质教育实践的健康推进。面对素质教育,确实可以自问:我们该干些什么?
首先,面对素质教育,我们所能做的不是轻蔑而只能是研究。
理论界存在“素质教育算什么”,“我们不讨论素质教育”。这种对素质教育轻蔑乃至否定的观点,这种无根基的轻蔑与潜意识的对抗意识,是不可取的。我们只能在研究的基础上肯定或评判“素质教育”,这是理论工作者的良知所要求。不研究而轻蔑或否定,是不负责任的理论行为,尤其是自己不研究还看不起或不主张别人去研究素质教育。
教育科学是一个开放的、具有强烈参与性的人文事业,它可以职业化、规范化、经院化,甚至可以深刻的玄谈取代平白质朴的表达,也可以精心于建构抽象的“元理论”,但它不能局限在醉心于注经式的典籍研讨,不能摒弃从现实教育世界中寻找原生性的问题,更不能鄙薄对现实教育的“第一手探询”。不管素质教育有多大的不足,既然它已成为千千万万教育实际工作者、家长、学生和新闻媒体的一个重要话题,理论工作者就应予极大的关注!阻碍素质教育的因素往往存在于我们自身,比如,那种以追求理论深度为名而嫌弃第一手探询的倾向,那种因“政治过敏”而产生的对实践、对主管部门的倡议的排他性研究本能。就我个人而言,看看学生所受的苦,看看我的孩子所受的苦,就感到素质教育的必要了,一切理论解释都可以缓一步。
其次,面对素质教育,我们所要做的不是定义仍然是研究。
常常听人谈起:“素质教育至今连公认的定义都没有,还谈什么素质教育”。言下之意是,既然素质教育的概念尚不清楚,这一提法和实践显然就是盲目的,不合理、不科学的。
诚然,在素质教育的研究与实践中,素质教育的定义确实存在含混的缺陷。可是,我们为什么那么热衷于为素质教育下定义、热衷于批评别人定义的片面性?素质教育定义的不精确并不影响对素质教育的研究与尝试。在对病态教育极端不满的时代,人们改革现状的激情已不允许概念推广之前的理论准备和学术鉴定,人们没时间期待理论家下出最后定义再来推进我们的研究、推进我们的实践。社会呼唤素质教育,实际上是要让这份焦虑浸入我们日常的教育活动之中。事实上,素质教育概念的周围已出现了一个巨大的话语场,一批相关话题逐步显现与聚合(这实为教育理论突破性发展的良机),世纪末教育的大讨论、大批评、大创新似乎离不开这一话题(若干年后关于本世纪末教育史的梳理恐怕也离不开这一话题),教育研究和实践似乎也获得了一个难得的空间和时间。
就是说,素质教育首先是一个功能性概念。这一概念所能展开的思想和话语甚至比它的确切定义还重要,因而不应对素质教育的概念过于挑剔。有些人提出素质教育的主要不足不是力图推进素质教育,而是力图对素质教育得出不可能精确的定义。在教育研究的某些方面,道义的支持不能取代科学的评价,在现阶段的素质教育上,决不宜用冷峻的理想的定义来诋毁炽热的现实的实践。可以这么说,当我们严肃指出教育现状的弊端时,当我们坚决要求进行教育的大范围改革时,当我们意识到并正在逐步使教育的重点回归到每个人的身心全面、充分和自由的发展上时,这已经为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了最重要的前提与方向,这就是贡献,这就是素质教育应有之意,与这一点相比,任何定义上的不足都是可以谅解的。
再其次,面对素质教育,我们不应把它当作特立独行的,而是现实教育的必然升华。
当市场经济从社会深层召唤出生气勃勃的改革活力时,市场经济也呼唤一个新型的教育。素质教育就是教育自身在调整与适应社会需求的过程中产生并发展,且具有创新意义。换言之,素质教育不是选择的,而是内生的;它既是克服知识教育的应试弊端的需要,又是现实教育发展的必然产物。
既然素质教育是社会将它从包含着严重应试成分的现实教育这个母体中催生出来的,那么素质教育与应试之间的必然关联也就不可避免,它们之间具有连续性。如果我们硬要坚持素质教育与应试性水火不相容,如果我们硬要构建一个与现实教育、与现实教育的应试机制绝无“遗传”关联的素质教育模式,这无异于将我们的教育改革置身于现实教育的“普遍进程”之外,无异于将素质教育推进一个没有根基的境地,这将是另一种教育的危机。可以这么说,扼杀素质教育的最好办法是把素质教育与现实教育的应试成分完全隔离开来。
我们正在追求、在尝试着素质教育,这是在以一系列强化其精神为标志的教育变革行动中日趋形成的一种现实。素质教育本质上是教育本体功能在新世纪的回归,它的基本精神,“似乎比任何时候都更在于保证人人享有他们为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和尽可能牢牢掌握自己的命运而需要的思想、判断、感情和想象方面的自由”。(《教育—财富蕴藏其中》,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85页)正因为这样,我们有把握说,素质教育的精神将是一种永恒的追求。
当然,在素质教育问题上我们一定要有科学的态度,素质教育并不具备单一的与排他的标准,它并不必然符合独尊的取向,素质教育的独尊可能伤害思想的丰富和实践的多元。把现实的素质教育理想化神圣化绝对化,只能作茧自缚。素质教育过程可能是一个充满创新、失望、艰辛、苦恼的过程。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素质教育那关注人、关注人的全面、关注人的主体性的精神将会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强化,越来越凸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