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是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方式。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由于双方已经就有关补偿等一系列问题达成一致,双方不会产生纠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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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10-09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此规定可知,协商解除分为两种情形:一是劳动者提出离职,用人单位同意解除;二是用人单位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同意解除。
协商解除的关键有两点:其一,在于一方提出解除后,必须得到另一方的同意,双方劳动关系才能解除,若未得到另一方的同意即解除,则构成违法解除,此时若用人单位构成违法解除,需要承担赔偿金,若劳动者未得到用人单位同意就离职,用人单位可以按照规章制度处理,同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还可以向劳动者追偿。其二,协商解除不适用于试用期员工。此外,两种解除情形的区别在于:情形一以劳动者提出双方协商解除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而情形二以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的,需要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协商解除与其他解除类型的区别主要有:
(1)无时间要求。通过协商解除双方可以随时提出,法律并未规定此种解除方式的时间限制,而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必须提前一定的时间向用人单位提出,以及用人单位在适用无过错解除时也需要提前30天通知。
(2)无过错要求。协商解除不需要双方存在过错,只要双方有意向解除均可向另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后即可解除劳动关系。
(3)无特殊情形限制。用人单位适用无过错解除时,要受到特殊情形限制,如三期、医疗期等,而协商解除不受此限制,双方同意就可解除。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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