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辞退员工的处理决定要符合哪些条件

如题所述

事业单位辞退员工的处理决定需要符合的条件是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天,一年内累计旷工的时间超过30天,考核不合格,而且职工本人也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事业单位可以直接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不适用于劳动合同。
一、事业单位辞退员工的处理决定要符合哪些条件?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事业单位辞退员工的程序
1、弄清所犯错误事实。
2、由单位有关行政领导或人事(组织)部门提出书面意见,说明辞退理由和事情依据。
3、经单位领导集体决定。
4、按人事管理权限办埋辞退手续。辞退要形成书面决定,并通知当事人,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备案。
5、发给当事人《辞退证明书》。办埋相关手续,如发给辞退费,做好工作和公共财物交接,人事档案转移,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转移等。
6、当事人对辞退决定不服的,可到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也可在60日内,向当地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决定书之日起15天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三、事业单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吗?
事业单位员工是否适用《劳动合同法》,要看具体情况,像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组织,其员工是事业编制,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而实现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劳动者签署的是劳动合同,这类单位的员工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合同争议的时候,是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处理的。
《劳动合同法》第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事业单位不像是其他的私人企业,但是事业单位又不属于国家行政单位,跟正式职工之间签订的都是聘用制合同。一般来说事业单位决定辞退员工的话,一定会给出合理的解释的,对事业单位的开除决定存在什么争议的话,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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