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8-19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 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要看你们具体是哪类事业单位,有无该类事业单位的人事规定,没有此类规定才能适用《劳动合同法》。如果有这方面的规定,就应按照此类规定处理人事问题。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8-19
事业单位的在编职工(不是员工,但性质一样),不属于公务员编制,因此,只能适用我国的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进行规范。不满辞退处分的,可以申请复议。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权。
第3个回答 2013-08-19
规章制度一般是一个公示的文件,举证没有看到这个规章是比较难的。 当然,如果是真的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把人辞退。那可以申请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