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去找店长辞职,店长让我填写了辞职申请,我给她说我这三天不去上班了,但是公司规定三天旷工算自离

自动离职没有工资,那我三天后还能零到工资吗?请专业人士帮忙回答一下。
我是12月14日工作的,试用期是三个月,今天是1月16号,工作了三十二天的样子。我今天去填写了辞职申请,由于辞职问题跟店长搞得有点不愉快,所以我给店长说以后这三天不来上班了。店长说旷工三天算自离,自离没有工资。是这样的吗?那三天后我能领到工资吗?还有她说辞职需要一个月才能批下来,我跟她解释说试用期只需要提前三天,但是她却说我的使用期是三天,这个把我晕死了,这不是睁眼说瞎话吗,明明上班那天说的是试工三天,试用期是三个月,而且在合同里写的也是试用期三个月。还有我们工作时间是八个小时,但是每天的实际上班时间都是九个小时以上,最高一次是从早上九点半上到晚上两点。店长说没有加班工资,但是以后上班可以少上时间补上。但我一个月来从没有少上过时间,这个能够要求算加班工资吗?那个合同里写着本人自愿同意不购买社保等,我签了字的,这个有效吗?还有合同只有一份,被公司拿走的,我本人没有?这样的合同有效吗?哎呀,我的问题太多了,感觉自己上当很多啊!

首先,旷工与工资的发放是两码事,即,后面的旷工并不影响前面工作报酬的发放。旷工,应该根据公司制度来确定,而不是店长嘴巴吐出来的,制度必须经过一定程序的表决和认可。
另,前面的加班应该给你发送加班费,但你得提供证据:加班记录、人证等。
社保,是必须购买的,签字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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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1-01-24
1.单位无权扣你工资。
试用期内提前三天提出辞职,三天后可以离职。不管是否同意。当然这三天你要照常上班。
店长所说的旷工规定,不知道是否有公司制度明文规定,是否给你们培训,是否相关培训证明。不是他说几天就几天。
2.关于你的合同,你没说清楚,你合同期几年?劳动合同法有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3.关于加班费
只要你能提供加班证明,比如上下班打卡,工作签字加班记录等证明,可以申请补发加班费。单位说不给加班费,给你调休,实际上你也没休,可以申请补发。
4.社保是必须缴纳的,签字也无效,照样可以要求补缴社保。
5.合同只签一份,不给你留。不签合同其实对你来说有利。到时候再给单位多加一条“未签订合同,给予经济补偿”
先跟单位协商,不行的话就仲裁了。你自己看着办吧。
第2个回答  2011-01-19
你们太不负责任呢了,什么叫你看着办,看着办还提个什么问啊!
兄弟没问题,我看你的困惑,放心,你们店长其实是在吓唬你,他必须按你们的合同办,不然他就是不合法的,还有合同本人是没有啊,一般都是公司留着,我支持你离开那毛单位,没这么使人的!富士康都没什么破店狠!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你很吊,加油
第3个回答  2011-01-16
旷工:职工无正常理由连续旷工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可以当自动离职, 企业也有权予以除名。
《企业职工奖罚条例》18条(46-300)

这是法律规定的, 你看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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