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递交辞职信后不到一个月走,公司有权扣发上月工资么?是否算自动离职?手续给办理么?

本人3月25日递交辞职信,想于月底或者4月4日前离职,领导和行政商量后,让我继续干到4月18日,才批准走,给与办理手续等。但现在有急事,打算4月4日就走,这样递交辞职信后不到一个月时间走,算不算自动离职?公司是否有权扣我社保等不帮办理转出手续?另外,公司是每月4日发上个月工资,及4月4日发3月份工资,如果我4月4日走,公司有权扣我3月份工资么?另,辞职后是否可请事假或婚嫁?请婚嫁是否需要结婚证?

首先得找出你原来签订的用工合同,看看合同上是如何规定的,如果没超出合同所述的话,那么就是你占理,没权扣三月份工资,已经辞职了,没正式生效前可请假,正式生效后不存在请不请的问题了。如对公司的安排有意见的话,可直接打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电话或者上门求助。追问

合同中有协商,但是现在就没协商成功,要求我继续工作一个月后才能走,所以很苦恼。

追答

舍得舍得,有舍才有得,两害相权取其轻,到底是你的急事重要,还是你的工资重要,自己比较一下吧,那个重要就取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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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3-28
正常的公司是会给你发3月工资的,你签了合同现在至少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其实都是协商的,我离职当天提,当天就批了。五险一金你不用担心,人事自会给你办停,也没权扣留你的账户,新公司出个接收函,自然会给你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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