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都是每个月15号发上个月的工资 而且公司有默认规矩是要等招到新人员接替你的工作时就可以走了(比如一个月不到就招到新人并成功留下 那么你马上就可以走而且可以拿到工资)我担心的是若超过一个月还没有成功招到并留下新人员 那么我走了 公司多半是不会发我工资的 那么按法律来说我可以拿到我应得的工资吗
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我递交辞呈也是网上发过去的 经理没有签字 直接店长告诉我只要招到新人等新人正式上手就可以走 反正辞呈是必须提前一个月递交的 我是想尽快走 可是照目前这个情况看 一个月内招到新人有点困难 可是公司也从来没有说一个月过后没有找到人准许走不 直接就一直强调招到人代替我的工作了就可以走了
追答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支付双倍工资,你可以随时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