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理的,提前30天提交辞职信属于劳动者可以合法离职的情况,单位没有权利不同意,并且单位是没有权利按照自动离职处理的,自动离职是属于劳动者违约。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不向用人单位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和所在单位的行为。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条第1项中的“自动离职”的解释,是指职工擅自离职的行为。
扩展资料
用人单位违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自动离职
合理。员工提前30天提出离职,符合正常法律程序,企业应当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义务,并继续工作至三十天届满。
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
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递交了辞职信,那么辞职信的写法
(一)标题 在第一行中间写“辞职书”三个字,或写“辞去×××工作”等字样。
(二)称谓 在第二行顶格写任职单位负责人姓名。
(三)正文 写明辞职的原因,辞去什么职务,什么工作。
(四)结语 在正文后面写表示歉意的语句。
(五)署名、日期 在正文右下方写上辞职人的姓名,在署名下面写具体的年、月、日。
辞职书注意
1、理由要充分、可信。写辞职书,一定要充分考虑辞职的理由是否充分、可信。因为只有理由充分、可信,才能得到批准。但陈述理由的文字应扼要,不必展开。
2、措辞要委婉、恳切。用委婉、恳切的言词来表明辞职的诚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辞职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如果用人单位一定要在我的档案里写上自动离职的话,就会影响我以后的工作。还有我要是去了新的单位上班就要进行执业变更,原单位不给变更的话我该怎么办?我的辞职信是4月30号递交的,现在还没正式离开工作岗位,我已得知单位要当我自动离职处理,我的辞职信写的很简单,只是写了何时离开工作岗位,单位收了辞职信后没有签名,我也没有留底。但我有段手机录音证明单位有收到辞职信,我如果5月31号离开工作岗位的话,能算辞职吗?
追答如果你没有证据,为了稳妥起见,最好按我的方式重新来。否则你的权益无法保证。
追问与单位领导的对话录音里,他承认收到辞职信,这样可以作为证据吗
追答这个领导是个什么人物,在录音里有吗,万一劳动仲裁时,用人单位说,我单位没有该录音中的这个领导,而你又不能把该领导强行带到仲裁庭,这录音还有用吗。
追问是管理人事科的副院长,大家都应该听得出他的声音,而且我在录音里有叫到刘院长,有用吗?
追答我不能确定,万一用人否认,你怎么办。所以按我说的做,再等一个月是最稳妥的办法。
追问谢谢!还有如果我以后去了新的工作单位,原单位不给我搞执业变更的话怎么办?单位就是以不办理职业变更来要挟我们,让我们不敢辞职的。
追答我不明白什么是执业变更。不便评说。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那我何时申请劳动仲裁比较好,是等离开工作岗位后,拿到离职证明后申请或者是现在就申请?最重要的还是以后的变更问题,必须原单位签名盖章的,否者我在新的岗位就没有处方权(我的职业是医生)。单位就是以不办理职业变更来要挟我们,让我们不敢辞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