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事业单位以临时工的身份工作10年,做的是服务业。没有签订劳务合同和劳动合
同,也没有社保。以前工资凭证一直是劳务发票,我知道如果无故被辞退,可以出
示10年来的劳务发票作为在该单位工作的证明,要求赔偿。但是现在单位不开具劳
务发票了,改开建筑安装发票,(我在该单位做的是服务业)。请问被单位无故辞
退了,申请劳动仲裁,可以用单位开给我的(建筑安装发票)作为在该单位工作的凭证
吗?
(我想明白的是这种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提供什么样的资料才是有效证据?因为是事业单位,中国体制大家都明白,怕这件事不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