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进入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2011年9月14日至2013年9月14日,目前的工资是4200元,合同上写住转正4000元,现在公司说到期不再续约,并且昨天跟我说要把工资降到3500元或者要我写辞职申请。问题一:我不同意降薪,如果公司自行降薪是否合法,是否能获得陪偿,怎么算。问题二、如果合同到期,是否自动解除双方的合约关系,是否有可能获得陪偿?
问题1:如果公司不同意支付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通过什么方法解决,如果申请劳动仲裁,要不要向劳动仲裁机构支付费用,如果向劳动仲裁机构支付费超过获得的济补偿金你看还有必要申请吗
问题2:是获得一个月还是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何算出来的?
合同到期不续签需支付经济补偿是法定的(上边已经列举了),公司不支付就是违法的,可以通过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劳动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
2、申请劳动仲裁不花钱。
3、你工作了两年,一年一个月工资。
您好,另外还想问一个问题,公司之前每年6月份都发上一年的奖金的,但今年到现在全公司员工也没有发上一年的奖金,这个奖金在在劳动合同中没有说明,请问能申请奖金陪偿之类吗?
追答可以提出申请。
但由于全公司都没发,估计被支持的可能性很小。
因为我工资是公司税后到手的工资,我想问经济补偿金是税后一个月的工资还是税前一个月的工资?
追答税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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