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强逼员工减薪变相逼员工离职是否合法,是否有陪偿

我进入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2011年9月14日至2013年9月14日,目前的工资是4200元,合同上写住转正4000元,现在公司说到期不再续约,并且昨天跟我说要把工资降到3500元或者要我写辞职申请。问题一:我不同意降薪,如果公司自行降薪是否合法,是否能获得陪偿,怎么算。问题二、如果合同到期,是否自动解除双方的合约关系,是否有可能获得陪偿?

  
  公司强逼员工减薪变相逼员工离职是不合法,需要有一定的陪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单位应按照你已提供服务的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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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31
公司未经员工同意降薪违法。
合同到期会自动解除双方劳动关系,除非公司提高待遇留人但你不同意留下,一般会根据工作年限获得经济补偿。
第2个回答  2013-07-31
这是两个问题,不能混为一谈:
1、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规定,合同到期后公司可以不再与你续签劳动合同。
2、由于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责任在公司,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单位应按照你已提供服务的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3、无论是要把工资降到2500元,还是要你写辞职申请(属于违法的),都是企业行为,与你无关,你可以不予理睬。
4、既然“公司说到期不再续约”,那么你与公司间的劳动关系终止于2013年9月13日24时,有权得到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5、经济补偿以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准。追问

问题1:如果公司不同意支付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通过什么方法解决,如果申请劳动仲裁,要不要向劳动仲裁机构支付费用,如果向劳动仲裁机构支付费超过获得的济补偿金你看还有必要申请吗

问题2:是获得一个月还是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何算出来的?

追答

合同到期不续签需支付经济补偿是法定的(上边已经列举了),公司不支付就是违法的,可以通过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劳动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
2、申请劳动仲裁不花钱。
3、你工作了两年,一年一个月工资。

追问

您好,另外还想问一个问题,公司之前每年6月份都发上一年的奖金的,但今年到现在全公司员工也没有发上一年的奖金,这个奖金在在劳动合同中没有说明,请问能申请奖金陪偿之类吗?

追答

可以提出申请。
但由于全公司都没发,估计被支持的可能性很小。

追问

因为我工资是公司税后到手的工资,我想问经济补偿金是税后一个月的工资还是税前一个月的工资?

追答

税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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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3-07-31
有赔偿的,具体做法可向当地12333劳动社保人事热线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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