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月计提上月工资,并发放上月工资,请问如何调整过来?会不会有什么影响?

从2月份开始,2、3、4月份的计提工资的凭证都是做成了当月计提上月的工资,再发放上月的工资,应付职工薪酬无余额。比如4月份的时候就做成了计提3月份的工资,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然后发放3月份的工资,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请问如果我想从5月份调整过来,之前错误的要更正吗?这个月如果计提4月份工资,又计提5月份工资,然后发放5月份当月的工资,这样就出现两笔计提的分录,对费用配比上会造成什么影响吗?
上面有一点打错了,是计提4月份工资,由计提5月份工资,并发放4月份的工资。。。。

之前的不需要更正。如果你要调整过来,你这个月要计提2个月的工资,也就是在费用上会增加,影响肯定是会有一点的,不过这个也是不可避免的,你在报表附注加以说明就行了,后续就不会存在这样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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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1-02-12
一样的 ,都要两步走。但是五月份的工资不属于计提了,而是一个分配过程。该走的科目还是要走。一般情况下,5月份发5月全部的工资有点不实际,呵呵!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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