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月份开始,2、3、4月份的计提工资的凭证都是做成了当月计提上月的工资,再发放上月的工资,应付职工薪酬无余额。比如4月份的时候就做成了计提3月份的工资,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然后发放3月份的工资,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请问如果我想从5月份调整过来,之前错误的要更正吗?这个月如果计提4月份工资,又计提5月份工资,然后发放4月份当月的工资,这样就出现两笔计提的分录,对费用配比上会造成什么影响吗?对所得税啊,税收上面有没有影响?
因为之前的2、3、4月份都计提啦。。。但是计提错误,是2月份计提2月份的,然后发放1月份工资。。。实际上应该是1月份计提2月份的,到2月份再发放。。。。请问现在该如何更正呢?
追答不是的,工资是当月计提当月的,当月发放,社保啥的是当月计提当月的,下月支付
追问恩恩,这个我懂了。。。上面说错了。。。我之前操作的是比如4月份计提3月份的,然后发放3月份的,我们公司是压一个月到次月发。。。但是实际上应该是3月份计提3月份的,到次月4月份发。。。。那之前计提错误的我要如何更正呢。。。现在5月份要发4月份的工资,还要把4月份的计提吗,,,,5月份当月的也要计提吗?
追答之前没有错误,是正确的,基本所有公司的工资都是按照上月考勤来发的
也就是你以上个月的考勤计提这个月的工资,发放这个月的工资
前面一直都是这样延续过来的就是正确的,你改就错了
你之前不是说的当月计提当月么,我现在可是当月计提上月呀。。。。
追答你这个上月指的是以上个月考勤发工资,就指的当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