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给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做法侵犯了职工个人应享有的合法权利,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强制性。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0条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少缴”
第37条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38条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储金。职工住房公积金包括职工个人缴存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两部分,全部属职工个人所有,两部分缴存比例现均为职工个人工资的8%。
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搜索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的义务,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是职工的合法权利。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现在有的用人单位会缴纳住房公积金,而有的用人单位又没有缴纳。大家都知道社保是必须要强制缴纳的,那么公积金是不是呢?公司不交住房公积金违法吗?针对这个问题,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其实住房公积金并不是那样可缴可不缴的,按照法律的规定必须要给员工缴纳。相关的法律的依据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第13条、第14条、第15条、第20条,这些条款都很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要办理公积金的缴存登记、需要设立公积金的账户、每月汇缴公积金等事项,都强调的是“应当办理”(在法律上的“应当”也就是“必须、强制”的意思);因此,住房公积金也是强制缴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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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现在只给交的3年前入社的员工的,后期除了领导给交外,其他都不给交了
追答如果是正规公司,并且你是签的长期合同,你可以进行诉讼,建议先跟领导说明情况,个人势单力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追问我们是韩国独资企业,签订合同都是3年,过了就续签,找财务了财务这边说是她们说不算,说公司现在都不给交什么的,公司1000多人每个人都交也不是一小数目啊,就这样也没什么部门来管,每月交住房公积金他们肯定都知道的,但也没用
追答这个问题完全可以上升到法律范围来解决,但是注意要群体行动
追问实在是进退两难,前怕狼后怕虎,好解决早就解决了,现在老多公司都这样的,一直就没人管,光靠我们投诉看来是没什么作用的。。。
追答我最近也在处理我的一个当事人的难题,社会疑难杂症。
没办法,中国的社会制度跟社会性质决定了这种情况。如果你真的想通过诉讼或者是寻求媒体帮助,那也是可行的,
我给你几点建议,第一,如果提起诉讼,请你在这之前就搜集证据,并寻找代理律师,因为他作为一个大型企业,必然会有法律顾问跟会计部门,你要跟他斗不是说着玩的,必须提前做好充分准备。
第二,如果你处于社会弱势,而且这个问题又是社会上的隐性伤痕,寻求媒体帮助也许会有帮助。但是建议在寻求媒体之前先考虑好你能提供什么给媒体作为回报,这个回报不是说金钱,而是说你所爆料的这件事的价值。
其实我还是建议你三思而后行,中国有多少和谐,相信你也明白,我不便多说,但是确实有一部分国家机关及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是清廉的,这就要看当事人自己的造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