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时和公司签的月薪包工制.现在人事为了方便要求现场每日需提前预报加班,恰巧礼拜五遇事提前下班(晨5点后).夜班我负责,交接完就走了.今天人事发单过来说我被记旷工一天,我明天想找她扯皮<想找点正当理由.泻泻气...请问:平时加班时间内走人算旷工么? 月薪需报加班,但是没加班费.还有必要报吗? 我想最多取消加班就是了!我是不会签字的,大不鸟干掉我.甩都不甩她...劳动部门真的有相关规定吗?嘿嘿.这就好办!哎!干掉就干掉吧.拿点补偿回家过年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