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数共12个,因数的和为465。
计算方法如下:
分解质因数:
200=2³×5²
根据正因数个数和所有正因数和的公式,200的正因数有:
(3+1)×(2+1)=12(个)
所有正因数和为:
(1+2+2²+2³)×(1+5+5²)
=15×31
=465
扩展资料:
质因数的性质
比如8=2×2×2,2就是8的质因数;
12=2×2×3,2和3就是12的质因数。
把一个式子以12=2×2×3的形式表示,叫做分解质因数。
把一个合数写成几个质数相乘的形式表示,这也是分解质因数,如16=2×2×2×2,2就是16的质因数。
把一个合数分解成若干个质因数的乘积的形式,即求质因数的过程叫做分解质因数。
分解质因数只针对合数。(分解质因数也称分解素因数)求一个数分解质因数,要从最小的质数除起,一直除到结果为质数为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因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质因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