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信是交给部门领导好还是交人事部好?

如题所述

            劳动者书写的辞职信应该向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部门递交。

            劳动者在非试用期想辞职,只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部门递交辞职信〔切记:要求用人单位在自己的“劳动者送达、移交(文书、材料)签收单”签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劳动者继续上班满30天自然日,在第31天自然日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办理辞职的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应该予以办理(《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给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否则用人单位就是违法。

           《劳动法》第31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37条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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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9-03

辞职报告一般给直属领导,如果关系不好,给人力资源部也可以。 辞职报告最好找人力资源部要一个模版填写,这样就不会出现辞职报告不符合要求的问题了。一般是从提出离职后开始计算,30天后可以正式离职,当然,必要的交接是要做的。

辞职信的格式如下:

1、介绍自己以及进公司以来的职业发展进程

2、再写自己在工作中学到的知识,引出感谢领导的栽培;

3、说明一下自身现在的情况和辞职的原因;

4、对公司表示未来发展表示一下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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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1-12-02
辞职信当然是交给人事部门的好了。这也是正常的离职手续。你直接交给领导,又得不到什么样的好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1-09-03
交给部门领导,人事那边领来辞职表单,你部门领导还是要签字的。包括交接单等,都要部门领导签字。
第4个回答  2021-12-10
我认为辞职信要交给人事部比较好一些,因为人事部是直接处理这些辞职的,这些事情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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