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岗是什么情况?合法吗?是否要每天来公司报到?

我是今年三月来公司的,现在已经转正,合同签的是两年,公司要解除我们两个人,我让公司开解除证明也不给开,只能给开个人申请离职证明,这样没有赔偿,公司查我上网记录,又查我工作量,最后说让我待岗,可待岗只支付我基本工资1300,我到公司的时候是谈的基本工资3000,只是每个月发工资条的时候上面是基本工资1300,岗位工资1700.请问待岗是什么情况?合法吗?是否要每天来公司报到?

待岗的定义如下:

待岗指的是职工在与公司保持劳动关系的前提下,离开原岗位,并且公司暂时不安排新工作岗位给员工的情形。

关于工资是否合法你可以参照以下条例:

《工资支付暂行办法》中第12条规定: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如果你待岗后拿到的工资属于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则需要付你3000元,而超过这个周期只需要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就可。

关于到公司报到,你可以主动询问公司是否需要报到,达成统一。

扩展资料:

待岗影响:

社保:

员工因企业停工停产而待岗期间,其与企业之间的劳动合同以一种非正常方式在继续履行,双方的劳动关系不因员工待岗而终结,因此企业仍需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费。

工作年限:

鉴于员工在企业停工停产期间待岗仍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所以员工的工作年限仍要连续计算,且可用于计算将来离职经济补偿的年限。

参考资料: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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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09

待岗的概念如下:

待岗指的是职工在与公司坚持劳作联系的前提下,脱离原岗位,并且公司暂时不安排新工作岗位给职工的景象。

关于工资是否合法请参考法律规定如下:《工资支付暂行办法》中第12条规定: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假如你待岗后拿到的薪酬归于停产在一个薪酬支付周期内,则需求付你3000元,而超越这个周期只需求达到当地最低薪酬标准就可。

关于到公司签到,你能够自动问询公司是否需求签到,达成统一。

扩展资料:

待岗不同于下岗,依照劳动部门的布置,近几年要完成下岗员工全部出中心,有的是上岗,有的转为失业,其间还有一部分我了解就是转为待岗了。法律对此没有一致的规则,有的省市地方法规规章作了规则。
 
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暂时困难组织员工待岗,未超越一个薪酬付出周期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约好的规范付出劳动者薪酬;超越一个薪酬付出周期的,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能够下降薪酬付出规范,可是不该低于当地最低薪酬规范的80%;协商不成的,两边能够免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照规则付出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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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2-10-10

待岗指的是职工在与公司坚持劳作联系的前提下,脱离原岗位,并且公司暂时不安排新工作岗位给职工的景象。待岗是合法,不需要每天来公司报到。

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安排职工待岗,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降低工资支付标准,但是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相关法律规定;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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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8-02-16
你公司这是在逼你主动辞职,但这样代价挺大,还得给你支付工资。公司要辞退你的话,也就支付6000元左右。待岗具体是什么情况,要不要报到上班,你得先问公司,估计单位会让你报到的。如果报到了从事工作了,公司给你发待岗工资,就是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资,违法。这样对你有利。如果报到不安排具体工作也不让离岗,发待岗工资,也是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你以此来辞职,单位也得给你经济补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6
是相对在岗而言的,待岗不同于下岗,按照劳动部门的部署,近几年要实现下岗职工全部出中心,有的是上岗,有的转为失业,其中还有一部分我理解就是转为待岗了。法律对此没有统一的规定,有的省市地方法规规章作了规定。 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安排职工待岗,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降低工资支付标准,但是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追问

公司协商不给赔偿让我自己申请离职,也不给开公司解除劳动证明,只给开个人申请离职证明,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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