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劳动法规定,在女性员工怀孕过程中,劳动部门不能解除与女性员工的劳动关系,公司要求怀孕女子主动离职的行为,相当于是变相在女性非自愿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该行为触犯了法律条款,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女子可以凭借相关证据到劳动部门起诉,要求公司依法支付赔偿金,弥补自身损失。除此之外,如果该公司不要求员工主动离职,而是在薪资,工作岗位上做变动,强行要求孕妇从事不适合的岗位工作,降低薪酬等,也属于违法行为,女性可以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力。
现代社会讲求男女平等,但女性在生理构造上,本身就与男性有一定区别,如果每一位女性为了工作,都不愿意怀孕生子,那么生命要如何繁衍,所以职场上的男性上司也好,同事也罢,应该要从心底理解女性职工在这一特殊时期的请假行为,毕竟每个人都有妻子母亲,而他们在怀孕过程中,也需要面临这样的境遇,此时对同事下属后,就代表未来或过去有人对自己的母亲妻子好。
也有些网友会表示,怀孕就不要上班了,又不是老公养不起。这样的言论未免有些站着说话不腰疼,现代社会,生活压力、成本如此之大,不是每一个家庭只需要丈夫一个人就可以养活大大小小一家人,很多时候夫妻两人齐心协力,才能把日子过好,过红火。而且谁也没有权利要求女性怀孕就必须放弃工作,这时女性工作自由,他们有权利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是否继续工作,任何人不能对他们评头论足,更不可以歧视这部分女性,因为她们靠着自己双手赚钱,没有什么错误,甚至值得人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