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02-22
能,担保法解释第68条,“抵押物的无偿转移包括赠予,继承和遗增对抵押权不生影响~”另~合同法191条第1款,“赠予人的财产如有瑕疵赠予人不负担保责任”因此能行使~
第2个回答 2019-07-17
当然可以上诉,可以向原受理法院的上一级法院上诉,但是你要注意上诉期限。
胜诉这个不好说,看找什么样的律师,最好是当地关系网比较硬的,胜诉可能比较大。
第3个回答 2009-10-18
应该这样分;本来由王乙,王甲,王丙平分,因为王某就这三个继承人,现在由于王乙早逝,其应当分得的遗产由其孩子即王某的外孙女代位继承,又因王丙在王某死后死亡,其应得份额由他的继承人转继承,王丙没有子女所以遗产又他的妻子继承,现又因王某一直和女婿一块生活,女婿在履行了赡养义务的情况下也可以适量分得遗产。
第4个回答 2019-04-23
1.李某与刘某间买卖邮票的行为效力如何?
:李某与刘某间买卖邮票的行为属于买卖合同行为,只要当时不存在强制或胁迫,就应该是有效的合同行为。
但是,如果这价格差得太多了,则属于“显失公平”,是可以请求撤销或变更的。即李某可以在一年内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买卖合同,收回原物;也可以请求变更价格,时效是二年之内。
2.法院应如何对待李某的请求?
:如果情况属实,且在诉讼时效之内,法院应支持李某的撤销或变更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