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案例分析题

王某有一女王乙、二子王甲、王丙,配偶、父母均已逝世,王某长期与王乙共同生活,后王乙因病去世。王某与女婿及一外孙女共同生活。王甲有一子。王丙婚后无子女。1994年王某去世,留有遗产三万元。王某去世后,王丙因伤心过度相继病故。
问:财产如何分配?法律依据是什么?

第1个回答  2020-07-23
没有登记的抵押
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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