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制造企业非辅导期,但本人毕业不久急需辅导
1.收到发票延期,本月购买材料或劳务却在次月才收到发票,付款是以收票时间为准,那当月结算实际确认发生时应怎样做账
2.供应尚报不含税单价,收票应返17%税款,实际经协商只返8%,那多余9%是不是应冲减原不含税单价来走账。另一些未开票供应商的货款是否不能做到成本里面,只能做费用支出
3.收到发票当月认证却不在本月抵扣是否可行。如果可以,应具体怎样操作。怎样通过报税系统生成待认证文件
望高人指点,感激不尽!
问题1补充:遵从会计实则发生制应在本期进行账务处理,那实际发生却没收到票的情况是不是应该计提税金
问题3补充:本人在广东,开票和申报是通过开票系统和报税系统。进项发票只有输入系统才能生成认证文件,但同时也生成到报税盘中,就只能在当期抵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