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项发票的问题?我一直想不明白

A公司一直给B公司提供进项抵扣发票,但实际上A公司没有给B公司进货,就是常说的虚开。比如:进项票的 金额:8547.00 税额1453.00 价税合计:10000.00
我想不明白一个问题:B公司收到发票后B公司虚加了成本,有利可图,同时要付10000元给A公司,那么A公司得到了什么好处?他的发票上是17%的税率,岂不是还要交17%的税吗?好像B给A付款的税率是6%,这又是什么意思?怎么操作的?

我在这里实实在在告诉你,这样的东西是违法的,不过,目前在社会上客观或不客观地形成了大部分企业做内、外账的。“也许”你没有当过一个企业的主管会计吧?你所说的什么成本不成本完全是假的,对于外账来说,反正你做出一门账适应税局条件要求,交付的税额过得关, 那就OK了,当然,这方面还要做一些细节的事情,你要亲历其境就知道了,说也说不来的。对于你所说的要付10000元给A公司,这是一个假象,实际上它只收到是你所说的6个点的东西,这就是你说的A公司的好处了。目前一般是价税合计额计算的4——5个点左右,如果是6个点应该是不含税额计算的。至于所说B公司的成本问题,其实真正的成本只是这6个点的东西,是在内账里体现的,它的收获是用那17个点进项税额去抵扣销项的税额。你说A公司要交17%税,你要明白它也可以用它本公司的进项税额抵扣呀,说来说去还是以上讲的那句话“适应税局条件要求”,讲到尾就是一个税负问题,现在税负调低了,以前是6%左右,而现在是3%左右了。小规模纳税人用简易征收办法确定是3% 。这样一说,应该有了初步的印象及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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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2-27
估计是这样,假如A公司的客户有一些不要发票,A公司就有一部分额度发票可开。B公司购买一些材料没有发票可以优惠的大于17%,他选择不要发票,在别的地方购买发票。A\B公司应付应收基本对应的是现金或是现金存入银行。
第2个回答  2012-02-24
这种违法的东西,还是不了解得好。追问

哎,我也知道违法,可我想不明白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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