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三个月后才签合同,这样用人单位违法吗?

如题所述

用工三个月后才签合同,这样用人单位是违法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在员工入职三十天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超过这个时间未签订合同,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在建立劳动关系后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赔偿并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在工资、社保、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方面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仲裁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申诉书。
申诉书应当载明职工当事人的姓名、企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自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该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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