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7-20
1、不但不合理,还违背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自从你第一天工作之日起,你与公司就建立了用工关系,那么用人单位就是你公司应当在此一个月内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就违反我国的《劳动合同法》第10条:
【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除去第一个月外,剩余的你工作月份,公司是要支付你两倍的工资【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除去第一个月的合同签订期限》支付二倍的工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7-21
不合法,试用期一个月的话签的合同应该是是一年,6个月的试用期应该是三年以上的劳务合同。不知道你定的是几年的合同,如果是三年以下的,你这应该算叫无期限合同,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让企业支付你双倍工资
第3个回答 2011-07-21
不合法,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一个月后依然不签劳动合同的,你可以向对方主张双倍工资.
第4个回答 2011-07-21
不合理,但如果想继续做的话,这六个月也应有书面形式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