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个二手房,房子本身还在银行抵押,业主用房子在招行抵押还有38万没还,所以需要我出38万赎契作为首期楼款。7月10号我已经将38万打到业主还贷的招行卡账号,第二天中介也通知我说银行已经扣款了,可是昨天中介又说招行不愿意开注销抵押的证明,因为业主在我们赎契后用那张卡透支了20万,现在招行要求业主先将透支款还清后才能涂销抵押赎出房产证给我们过户,可是业主说他的钱都拿去做生意了,跟朋友借还不一定能借得到。现在我加上2万定金,已经给了业主40万了,中介费按揭费也给了2万多了,虽然手上有当时转38万的银行凭条和业主按了手印的收款证明,并且房屋买卖三房合同上也有规定如果业主原因导致无法过户属违约,需交20%的楼款作为违约金,但是我还是想买这个房子的,不想因此打官司。业主提议给他一个月的时间去筹20万,但是我害怕这一个月会发生其他事情,比如他有其他债务法院查封了他的房子或者他继续透支或者一个月后他还是筹不出20万,那我该怎么办呢?怎样才能保证我的钱不会损失?
合同上没有详细注明每一步的时间安排,只是有个大概时间。转38万的时候,中介打印了一张收款证明和一份承诺书(承诺38万只用于赎契),业主在上面签名并且按了手印,这个应该是 wj16x03119说说的已收到你40万用于赎房契的文件吧?另外,他只有一套房子,我可以要其他什么实物做抵押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