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厂里要求义务加班合法吗?

我是临时工,在厂里上班今天让我卡尺寸因为我还要做的要快我下面两个人全捡,我要共上她们全检所以我急就把尺寸大的放下去了,后来品保抽捡出来了有尺寸大的,领导让我义务加班反工。说什么时候做完才能下班,请问义务加班合法吗?谢谢

不给加班费不合法。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若单位实行标准工时制,按上述第二种情形(即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其待遇有两种选择,一是安排补休,二是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工资。而第一种和第三种情形下只能支付法律规定的加班工资报酬,不能以安排补休而不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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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03
工厂要求劳动者义务加班违法,可以拒绝并向劳动监察投诉。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排除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征得劳动者同意,且每天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知会主管或者安排加班的管理人员即可。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工资报酬: 工作日加班:小时加班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150%; 休息日加班不能补休的:日加班工资标准 = 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200%; 法定休假日;日加班工资标准 = 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300%.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义务加班违法,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按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国务院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第2个回答  2019-12-05
当然不合法了,首先加班是自愿的,如果是执行的是标准公示制,还有不定时公示制的,加班的话应当支付加班费。
第3个回答  2019-12-03
不合法。根据劳动法规定,任何企业都不能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工人加班。
第4个回答  2019-12-21
答:厂里要求义务加班事实应该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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